作者ya98212 (盖子)
看板HRM
标题罹癌员工的问题询问
时间Sat Oct 13 15:07:36 2018
最近公司有一位满半年未满一年的员工不幸罹癌(初期)。
我们工作规则其实有解释员工未住院病假及住院病假的权益,但员工可能有事先做过网路
调查或是电询劳动局,且在职期间不长,导致他非常担心自己在请病假的期间,公司突然
以其他名义,像是不适任等原因将其解雇。想询问各位人资遇到罹癌的员工时,都是怎麽
处理以及向员工解释呢?谢谢各位。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243.3.17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RM/M.1539414458.A.150.html
1F:推 banana321: 依照法规走,得癌症不管有无住院,他可以请一年10/13 16:02
2F:推 banana321: 超过一年没有好,建议员工留停,你们也不用负担劳保费10/13 16:08
3F:推 banana321: 而且病假只有30天有薪水不是吗10/13 16:21
其实我们公司是按照法规执行,只是员工在询问劳动局後,听到有些公司会在员工还在请
一年病假期间,直接以不适任理由将其资遣,这些公司资遣员工的原因是因为生病的员工
卡了一个HC,让公司产生工作分配跟执行面的问题。
他很担心自己未来也会面对相同的情景。但我们不知道未来公司政策会有什麽样的变化,
同时也不希望他的心情影响治疗。
目前我们是以按照法规的规定向员工解释,但员工还是不太能接受...
※ 编辑: ya98212 (111.243.3.17), 10/13/2018 17:29:26
4F:推 banana321: 那你们如果一年後想怎麽做,留停还是资遣10/13 18:17
5F:推 banana321: 劳基法第13条你看一下,癌症治疗期间公司不能资遣员工 10/13 19:06
6F:→ banana321: ,除非公司到了 10/13 19:06
7F:推 banana321: 这条你参考一下内政部七十四年八月二十日台(七十四)内 10/13 20:08
8F:→ banana321: 劳字第三三七九六六号函精神:「一、依劳工请假规则第10/13 20:08
9F:→ banana321: 五条规定,劳工普通伤病假超过规定之期限,经以事假或10/13 20:08
10F:→ banana321: 特别休假抵充後仍未痊癒者,得予留职停薪。二、上开留10/13 20:08
11F:→ banana321: 职停薪期限届满仍未痊癒者,雇主可依劳动基准法第十一10/13 20:09
12F:→ banana321: 条第五款规定预告劳工终止劳动契约,其符合同法第五十10/13 20:09
13F:→ banana321: 三条或第五十四条规定者,并应准其自请退休或强制其退 10/13 20:09
14F:→ banana321: 休。」 10/13 20:09
谢谢您的提供,这部分我也有查到。虽然法规有明确的规定,但我实际上试着打电话到劳
动局询问相关问题,针对於这个部分,回覆的人竟然直接回覆:公司是不可以以员工因疾
病因素资遣,但可以以无法胜任这份工作的理由资遣员工;也就是说劳动局认为公司还是
可以拿其他理由资遣员工...
员工也是听到劳动局有这样的回覆,对自己的未来很不安心,导致情绪不稳定受影响。所
以想询问看看有没有有遇过类似案例以及如何向员工解释说明。
※ 编辑: ya98212 (111.243.3.17), 10/13/2018 23:17:24
15F:推 kshsbug: 这种状况真的很难应付 记得不要随便做承诺10/13 23:45
16F:推 banana321: 可是何谓无法胜任,你要举证。劳基法里面也有说可以调10/14 07:54
17F:→ banana321: 派劳工可以做的工作,如果他愿意做,就不是他无法胜任 10/14 07:54
18F:→ banana321: 。这很两难,不过我有疑问,这跟他来不到一年的因果关 10/14 07:54
19F:→ banana321: 系为何 10/14 07:54
真的很难回应员工。
至於来不到一年的因果关系,是因为员工询问劳动局时,劳动局有询问员工在职时间,并
说如果在职时间长的话公司比较会顾念情分,不太会采取资遣。另外无法胜任的工作,劳
动局则是回应公司想用这个方法让生病的员工离职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就是占着一个位子
(!?),工作分配也会产生影响等等。
劳动局给的这些回应导致员工非常不安心,所以他现在希望公司能给他一个确切承诺。目
前我们就仅以劳基法的法规跟他说明而已。
※ 编辑: ya98212 (223.140.230.181), 10/14/2018 12:2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