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职场观落阴/BH
原文出处:
https://wp.me/p9OPpl-6W
前言: 先来听个故事吧
M毕业後进入一间中小企业担任助理。报到第一天,她认识了同一天报到的同事业务H。
因为都是同期加上负责同个客户,M跟H自然成了在公司中较有话聊的同事。
而因为工作连系方便,他们加了彼此Line好友,之後H便将M加入了公司的某个聊天群组。
加入群组後,M发现群组内有些同事常谈论几位女性同事的穿着与身材,或是在群组内传
送语带性暗示的笑话。她虽然心里不舒服但是怕破坏同事感情不敢贸然退出群组。
某天与H吃饭时,M对H透露自己对群组内容感到不舒服一事,H听完之後觉得M太小题大作
,特别是那些批评并不是针对M,并且说「反而是对被讨论的女性同仁是一种肯定」。
接着又说: 「比起男性业务,公司的女性业务同仁只要稍为摆个姿色,裙子穿短一点,客
户就比较容易下单。」
最後更对M说: 「你如果未来想要当业务,可以考虑先减个肥。不过听说女生减肥会先瘦
胸部,你要不要考虑先存一下隆乳费?」
M不敢置信自己听到的言语,决定向主管说自己被H性骚扰。主管听完M的叙述後,淡淡问
了:「所以H有动手摸你吗?」「如果看不习惯群组的内容,可以退群组。」
最後请H与H的主管一同进办公室让H对M道歉後结案。事後隔天,M发现自己被H踢出群组,
而H以及群组的同事也开始不理会M。无论是工作上的连系或是客户交代的讯息,H一律都
不会跟M说,导致客户对M客诉。
当M再度被主管面谈时,主管觉得M对H仍保有成见。并且表示当初H表示是开玩笑并且已经
向M道歉,M不应该将自己工作上的错误怪罪别人。并且语带沉重跟M说如果连这一点小玩
笑都开不起,怎麽有机会转当业务?
经过几个月後,M默默的递出了辞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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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性骚扰:法令定义与案例
上述的故事,虽然是虚构,但也许某些类似的情景或对话可能在你/你的脑中闪过。近几
年,职场性骚扰的概念逐渐被带入职场。与其说「被带入」,正确来说是「被正视」。职
场职场性骚扰并不是最近才出现的现象,而是一直被掩盖。但随着《性别工作平等法》以
及《性骚扰防治法》的成立与推行,更多人知道自己面对职场性骚扰的权利。
根据《性别工作平等法》第 12 条规定,职场性骚扰,可区分为两大类:
1.「敌意工作环境性骚扰」意指受雇者於执行职务时,任何人以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
别歧视之言词或行为,对其造成敌意性、胁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环境,致侵犯或干扰其人
格尊严、人身自由或影响其工作表现。
2.「交换式性骚扰」意指雇主对受雇者或求职者为明示或暗示之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
别歧视之言词或行为,作为劳务契约成立、存续、变更或分发、配置、报酬、考绩、陞迁
、降调、奖惩等之交换条件。
上述的故事中,H对M身材与性别的言词,以及後续在职场上与M不合作的行为,并直接影
响M工作表现已明显构成「敌意工作环境性骚扰」。而M的主管暗示性的影响工作分发也间
接的构成「交换式性骚扰」。
而根据《性骚扰防治法》,性骚扰系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对他人实施违反其意愿而与性或
性别有关之行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交换式性骚扰」指以该他人顺服或拒绝该行为,作为其获得、丧失或减损与工作、教
育、训练、服务、计画、活动有关权益之条件。
2.「敌意工作环境性骚扰」指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图画、声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
或以歧视、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损害他人人格尊严,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
敌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当影响其工作、教育、训练、服务、计画、活动或正常生活之进
行。
再次回到一开始的故事。在公开的通讯软体群组中散播带有性别暗示的笑话或是谈论其他
同仁的身材、影射因性别条件而获得工作报酬等,造成M感到冒犯的行为也构成性骚扰。
从故事的例子跟法条的内容说明来看,性骚扰的认定与以前刻版印象中的「肢体碰触」不
同。在进入企业与HR如何防范与面对职场性骚扰之前,先介绍一般大众对性骚扰最常出现
的二种的错误认知。
职场性骚扰:二种错误认知
错误认知一: 只有主管或男性才可以是加害者,女性是受害者
性骚扰不分性别。根据1111人力银行「2018职场平权现况调查」显示,超过半数上班族曾
遭受不同程度的职场性骚扰。女性遭受性骚扰的比例高达6成8,而男性也有2成有被性骚
扰的经验。但在目前的社会风气下,男性受害者比女性受害者更不敢发声或是选择隐忍。
性骚扰不分职级。在职场中同事容易因为「玩笑」或是为了取得团体的「认同」而踩过界
。「交换式性骚扰」较容易发生在主管跟部属的情况,相对的「敌意工作环境性骚扰」则
是不分职级。一些公司内部规定对於性骚扰的定义依然限定上对下的骚扰行为,涵盖的范
围相较於法令过於狭隘。
错误认知二: 性骚扰行为仅仅是对身体的
「职场平权现况调查」的调查结果中,性骚扰类型中,被有意碰触的人达67.6%,而遭受
言语骚扰也有61.5%。因为肢体接触是有明显的行为,较容易被判断是否为性骚扰,所以
会特别被注意,反而言语性骚扰与玩笑的界限较模糊而容易被踩过界。性骚扰行为可以是
肢体上的碰触,也可以是言语、暗示等其他形式。只要损害他人人格尊严,或造成使人心
生畏怖、感受敌意或冒犯都是一种性骚扰。
职场性骚扰:企业与HR如何防范与面对
《性别工作平等法》第 13 条规定,雇用受雇者 30 人以上者,应订定性骚扰防治措施、
申诉及惩戒办法,保障员工权益。笔者认为企业有传递正确讯息与教育员工的责任,所以
建议在新进员工教育训练中,明确将性骚扰定义与相关法规规定传递给新进员工是首要之
事。另外,企业也务必确保企业中有畅通可以申诉的管道。
当企业面临内部发生性骚扰申诉时,最重要的铁则是「切勿隐瞒、积极处理」。当HR收到
性骚扰申诉时,建议采取的步骤如下:
1.访谈申诉人: 建议由HR单独与申诉人访谈。切记访谈的内容是把握事情经过与确认证据
与事实。在公司「性骚扰申诉调查委员会」决议尚未确认前,HR需要以客观立场担任沟通
与确认的角色。
2.设置并协助召开 「性骚扰申诉调查委员会」: 性骚扰申诉调查委员会置主委员一名,
并为会议主席。调查单位成员三人至七人,其女性代表比例不得低於二分之一。会议前HR
可再次告知委员法令与公司内规对「性骚扰」之定义,并且拟定保密协定让委员签署。另
外,HR也需连络双方当事人参与会议并陈诉,但是应避免双方人员直接碰面或对峙,造成
二次伤害。
3.召开「奖惩委员会」:案件经性骚扰申诉调查委员调查完毕并确认性骚扰属实後,若内
部规定并无赋予性骚扰调查委员会奖惩的权利,由「奖惩委员会」应视情节轻重,对加害
人为适当之惩处,如申诫、记过、调职、降职、减薪…等,并予以追踪、考核及监督。
4. 防止被害人二度伤害: 结案後对申诉人的保密以及後续关怀十分重要,特别是要避免
再度性侵害、性骚扰或报复情事发生。若案情较重,有辅导或医疗等需要者,HR也应发挥
员工关怀的机制,提供相关讯息及寻求专业人士的意见与协助。
随着身体自主权的意识增加以及政府法令推广,员工将越来越了解自己在职场上应有的权
力与义务。企业反而不能抱持着被动的鸵鸟心态,想着等到事情发生再处理,或甚至事情
真的发生时想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企业若可以落实职场性骚扰防治以及宣导,也表示企
业尊重员工以及愿意迈向建构友善的职场环境。企业的HR可以主动建立防范与处理的机制
,透过定期的宣导以及对主管加强观念的传递,将正确观念将逐渐渗透至企业文化中。
如果企业选择保持沉默或甚至漠视,员工可能也只能选择沉默。但往往在性骚扰的案件中
,沉默与漠视才是最大的加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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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min1119 (59.125.161.35), 09/20/2018 16: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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