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orkforce (workforce)
看板HRM
标题Fw: [心得] 劳动基准法施行细则修订条文懒人包
时间Mon Jun 19 20:56:00 2017
※ [本文转录自 Salary 看板 #1PHyS0KK ]
作者: workforce (workforce) 看板: Salary
标题: [心得] 劳动基准法施行细则修订条文懒人包
时间: Mon Jun 19 20:43:40 2017
图文网志好读版:
https://goo.gl/djUVMK
-------------------------------------------------------------------------
http://imgur.com/jCYs9WA
一例一休上路已届满半年,也渐渐浮现了许多法令执行层面的问题,
而经过这段时间的议题汇整,
劳动部终於在106年6月16日公布了劳动基准法施行细则,
我们撷取出其中的重点,告诉你这次的政策,会对劳动环境带来什麽改变与影响。
一、平均工资计算:
http://imgur.com/Fkox9EH
这次新增了上面三项不列入平均工资的期间,
目的是确保劳工不会因为请了上面的假别,
而影响到了在计算资遣费或退休金等的基数,
并可以避免拥有旧制年资或已被预告资遣的劳工,
怕影响到计算基数而惧於提出这些假别。
有关这些假别的详细规定,可参照以下文章:
我.要.请.假!!!劳工请假规则大剖析(下)
https://twworkforce.blogspot.tw/2017/04/blog-post_24.html
致所有伟大的妈妈们—谈产假与母性保护措施
https://twworkforce.blogspot.tw/2017/05/blog-post_7.html
二、基本工资之计算:
http://imgur.com/P9Hfxh9
基本工资指的应为每个劳工工时达到法定「正常工作时间」
(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的时候,所应获得的基本报酬,而本条的订定,
可以确保雇主不能以基本工资包含休息日加班费的方式来约定工资,
简单来说,现行以21,009元约定工资,每月休假只给4至5天,
又没给加班费的雇主,就有可能违反劳基法第24条了!
三、薪资计算明细之发给:
http://imgur.com/ivR9ICK
本条为新增条文,是前次新增「雇主应发给薪资计算明细」规定的配套措施,
明确规范了劳基法所定的薪资计算明细至少应有哪些内容,
另外雇主或人资们也别忘了要提供特别休假的日数及未休天数!
四、出勤纪录之形式
http://imgur.com/IaanQsZ
还记得我们在前一篇文章:
「工时与工资的基石—让你知道「出勤纪录」有多重要!」
https://twworkforce.blogspot.tw/2017/06/Attendancerecord.html
所提到非常重要的出勤纪录吗?
本条列举出几种现行常见的出勤纪录种类,
共同的重点还是在於应能真实反映「上下班的时间」,
也才能作为日後推定劳工工作时间的依据。
五、特别休假之安排与计算
http://imgur.com/dPGXnHp
http://imgur.com/Dm6Ig3a
各位观众,本次施行细则修订对劳资双方影响最大的条文,
应该就是这个特别休假制度的订定了。
其实历年制、学年制或会计年度等都不是新发明的制度,
而是各个事业单位因应自身的产业或特性,
或单纯是为了方便计算特休所产生的模式,
而之所以这次必须修订入法,是因为一例一休的修法後特休一律由劳工排定,
而采历年制等制度的公司,其实是切割了特休计算的期间,
会部分递延了特休天数,也因为如此,以往不是以个人周年制计算的公司,
会造成给假制度与法令冲突的情形,待会再列出说明图来解释。
所以在今年(106年)初的时候,
很多身为人资的捧油一定很想拿一把关刀冲进劳动部,
但因为忙着要把历年制计算成个人周年制,所以应该也没时间实现这个愿望。
以下我们就用图解让你了解三种制度的不同:
(一)个人周年制
http://imgur.com/yPVSXzE
以个别劳工的到职日为基准,
满一定的期间就至少应该给予多少的特休日数,
这个方式应该会是最简单又最没有争议的制度,
缺点是规模大、人数多的公司会比较麻烦,
因为每个劳工的到职日与给假周期都不同,
不过可以透过系统化去解决,
在现在的法令框架下,还是建议采个人周年制来给假,最能避免不必要的纷争。
(二)历年制
http://imgur.com/BQjMzRe
历年制的概念是切齐每个劳工的放假区间,
都以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并采分段给假的方式计算。
以上图为例,106年7月1日到职的劳工,满半年的年资会先有3天特休,
而自107年开始,再计算到职日至年底这半年的年资,
所以用6个月除以12个月再乘以7天特休,得出3.5天,
因此第一年总共有6.5天的特休假可以放,後面再依此类推分段计算特休。
历年制看似复杂,实际上拿到的天数并没有比较少,
以年度为单位计算劳工也比较能清楚知道自己的放假区间为何
(有些年资久的劳工,真的会忘记什麽时候到职的),
不过有个问题,就是劳工离职时或想一次放完所有特休时,
就会出现法令与公司制度冲突的问题。
http://imgur.com/ZGcHHLv
依上图,由於现行劳动基准法第38条规定特休一律由劳工安排,
因此假设劳工在107年11月1日已取得满一年特休7天的权利,
是可以一次休毕的,就算是要离职,雇主也必须折算未休工资予劳工,
所以加上满半年的3天,周年制的劳工在年资满一年後共取得10天特休,
而历年制的劳工却只有6.5天,如果与劳工终止劳动契约,
当然应该补足应有天数折算给劳工,
但如果是劳工想冲撞体制一次休毕特休,老板们又该如何应对呢?
虽然实务上很少劳工敢这麽做,
但如果想尽量避免争议,老板或人资们其实还是采个人周年制的方式计算比较妥当。
(三)学年制
http://imgur.com/Ln359RD
学年制、会计年度制甚至是自行约定放假区间的制度,
其实特休算法与历年制一样,计算概念也是依照年资分段给假,
差别只是在於放假区间的不同而已,
但也必须注意到上述的劳工想一次放完假期或离职折算未休特休的问题,
基本上只有在学校工作或性质特殊的单位才会运用这种方式给假,仅供大家参考。
--------------------------------------------------------------------------------
其实劳动基准法新法上路一段时间了,
但不要说劳工了,即使是人资或负责人事业务的夥伴都不一定能理解这些制度,
而要解释到让员工可以完全知道这些法令或公司的制度更是不容易,
期待下次的修法除了可以提昇劳动条件,更应该简化这些因法令规定所衍生出的问题。
--
労働力量,来自我们的能量。
https://twworkforce.blogspot.tw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61.216.113.163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alary/M.1497876224.A.514.html
1F:推 ppaagg: 实用推 06/19 20:47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workforce (61.216.113.163), 06/19/2017 20:56:00
2F:推 biophilia509: 推! 06/19 21:56
3F:推 sucheng: 好实用 谢谢 06/20 00:11
4F:推 catcher: 很棒说,感谢分析!! 06/20 01:00
5F:推 kshsbug: 感谢整理 已收入 06/20 08:58
6F:推 SportLeo: 感谢 晚点再来详细拜读 06/20 09:45
7F:推 lovelyu: 谢谢整理~~~ 06/20 12:27
8F:推 Cordierite: 推~ 06/21 13:22
9F:推 banana321: 推 06/21 19:47
10F:推 sadtear: 感谢 06/24 12:23
11F:推 Jessicash: 推 06/27 17:58
12F:推 dayend: 推! 07/07 20:26
13F:推 magic0423: 感谢分享! 07/14 07:41
14F:推 peggy50528: 感谢分享! 08/06 21:33
15F:推 G66X723: 感谢分享 08/30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