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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转录自 Salary 看板 #1P2nhK06 ] 作者: workforce (workforce) 看板: Salary 标题: [心得] 漂亮转身吧!一定要知道的资遣流程! 时间: Thu May 4 20:13:03 2017 有鉴於各位版友常常会遇到资遣问题, 虽然板上有很多文章可以参考, 但真的遇到却还是会有部分细节不知该如何是好, 因此,我们想藉由本身的经验, 写成一篇文章, 希望让各位能对资遣的流程有初步的概念。 图文网志好读版: https://twworkforce.blogspot.tw -------------------------------------------------------------------------- http://imgur.com/DyLNF9u 试着想像, 某日坐在办公桌前埋头坐着客户急着要的报告, 或是一边在桌边服务客人一边想着下班要去哪溜哒, 这时候,主管把你叫进了会议室, 冷冷地说:「嘿,你的表现还是不如公司预期, 你就做到这个月底吧,记得把业务交接好!」 这时候,该怎麽办? 换个情境, 你知道公司这几个月订单开始减少, 同事也因为对公司前景堪忧而一个一个离去, 这时候老板告诉你:「最近景气不好,下个月开始职务津贴跟伙食津贴减半, 一起共体时艰,以後赚钱会多发奖金~」 那麽,又该怎麽办? 如果你只是摸摸鼻子默默回家开104, 那代表老板上辈子有烧好香找到心目中不吵不闹的好员工, 然而,也意味着你放弃了法令赋予劳工的权利, 我们想让你知道, 被资遣并不丢脸,也不会影响你往後的人生, 这只是劳动契约终止的一种类型而已, 因此,我们来谈谈,到底甚麽是资遣,流程又是如何吧! 首先,就开头提到的状况而言, 分别有两种情况属於资遣, 第一个就是因为公司的事由所导致的,法源如下: http://imgur.com/chrQg2f 绝大多数的事业单位,在资遣劳工时都是依第五款来请劳工走人, 但无论是依本条款资遣或依劳基法第12条行使「惩戒性解雇」, 资方都必须注意有无符合「最後手段原则」, 例如认为劳工不能胜任工作, 是否有其他适当工作可以调动?是否能先以内部惩戒措施予以处份? 或是否对劳工职务技能仍有教化之可能, 当雇主穷极一切手段但仍认为劳工确实无法胜任工作时, 才能采本条款资遣(解雇亦同), 不过实务上,是否符合最後手段仍难以界定, 但老板们要注意的是,当劳工提出终止劳动契约争议时, 最後都是资方要负起举证责任, 如果经法院判决劳资双方终止劳动契约事由於法不符, 雇佣关系仍存在的话,到时候雇主就必须负担至判决日止的薪资, 那更是因小失大罗。 另外一种符合资遣的情况, 是因雇主有恶意行为时, 由劳方主动提出的,法源如下: http://imgur.com/D6FRRk4 大部分劳工会行使的都是第六款, 也就是当资方有违反劳工法令或劳动契约时, (相关劳动法令有哪些,可参照剖析劳动法架构之小懒人包) 连结:https://twworkforce.blogspot.tw/2017/02/blog-post.html 劳工可以在知悉该情形的30日内离职并跟资方要求资遣费! (如果超过30日就变成是劳工默示同意了) 虽然法令文字是载明可以「不经预告终止契约」, 但实务上,劳工最好还是发个存证信函, 一来可以明确让雇主知道你的主张, 二来又针对行使权力的时间点有所证明, 未来提起争议时,便会更加有利喔。 以上已经针对资遣的情形罗唆了一下, 接着,再来了解一下资遣的流程, 劳资双方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吧, 如下图所示: http://imgur.com/VsGlSrG 资遣最重要的当然是资遣费, 但其实对於劳方而言,还是有其他的权利可以行使, 首先, 当资方确定要资遣劳工时, 应该按劳工的年资先预告劳工,预告天数的规定如下: http://imgur.com/6y31dbd 依年资分别需在10日、20日或30日以前预告, 那如果劳工年资未满3个月呢? 官方说法是法令未明文规定, 则由劳资双方协商, 其实就是当天预告劳工就可以当天叫他走人的意思, 但是! 对资方而言还是有资遣通报的问题(就业服务法第33条),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90001&FLNO=33 除非劳工到职未满十日,则可以在资遣日的3日内补通报, 否则都还是要在十天以前向劳动局或就业服务站通报, 否则会被处三到十五万元的罚锾喔! (如果心存侥幸不通报,到时候劳工去申请失业给付或检举时,资方就得不偿失了) 当劳工接获资遣预告时, 在预告期间内就可以有每周2日的谋职假, 这项假别是有薪的,而且法令也没规定资方可以要求劳方提出证明, 因此劳工可以妥善运用这项权利去找下一份工作。 接着,就是有关资遣费的部分了, 要计算资遣费的金额,要先知道劳工的退休制度, 原则上只有94年7月1日以前到职的劳工才会有旧制年资, 因为已经越来越少,而且有旧制年资的也不一定会google到这篇 本篇文章还是以新制计算为主(就是你有提拨劳退6%的劳工), 简言之,新制资遣费是照你的年资, 每满一年发给0.5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工退休金条例第12条),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20&FLNO=12 我们直接举例, 如果一名平均工资36,000元的劳工,在103年7月1日到职, 并於106年10月30日被资遣, 则资遣费计算式为: 1/2 × (3年 + 120日 / 360日) × 36,000元 = 58,550元 http://imgur.com/dBTCNNh 试算连结(劳动部):https://calc.mol.gov.tw/ServerancePay/ 如果是有旧制年资的劳工,也可以经过上表填入转换日期来试算, 计算出来的资遣费,就必须在资遣日的30日内发放喔! (工资的部分则是原本约定的发薪日发即可) 最後,就是要开立非自愿离职证明给劳工了(就业保险法第25条), 范例如下: http://imgur.com/cLZFJgW 主要是可以让劳工拿着这张证明, 到公立就业服务机构去做求职登记、申请失业给付或报名职业训练, 如果资方拒绝开立,劳工还是可以经由地方政府劳资争议调解的程序, 去向资方请求开立,就算调解不成立资方依然不开, 劳方还是可以先以调解纪录作为证明,先向就服站申请失业给付。 另外要注意的是, 上面所说的非自愿离职证明, 与劳基法第19条所载明的「服务证明书」, 范例如下: http://imgur.com/lslN6az 原则上服务证明书与非自愿离职证明书是不同的东西, 服务证明书仅可以记载劳工的职务、年资等事项, 不可以记载对劳工不利的纪录, 而且也不得拒绝开立!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83年4月18日台劳资二字第25578号函: 劳动基准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契约终止时,劳工如请求发给服务证明书, 雇主或其代理人不得拒绝。」至於服务证明书之内涵,法无明文规定。 惟应以记载有关劳工在事业单位内所担任之职务、工作性质、工作年资及工资为主。 最後,我们汇整一张流程图让广大的劳工与老板都能快速理解资遣流程, 希望大家可以好聚好散,谁也不欠谁地分开 http://imgur.com/eRkPH9Y 劳动契约的终止,其实也只是人生的一个过程, 劳工无法适任一项工作, 但一定能在别的地方找到自己的价值, 劳工不该滥用上述的权利, 老板也应该要遵守法令课予雇主的义务, 希望大家都能漂亮的转身, 走出属於自己的一片天空啊!! -- 労働力量,来自我们的能量。 https://twworkforce.blogspot.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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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alary/M.1493899988.A.006.html
1F:推 XDXDXXD: 实用推 05/04 20:34
2F:推 mikali03: 清楚!推 05/04 20:35
3F:推 kaki0919: 推!! 05/04 20:45
4F:推 pinkplumage: 推~~~ 05/04 21:17
5F:推 cecilis: 实用推 05/04 21:37
6F:推 minalife: 推推 05/04 21:39
7F:推 ai8051: M 05/04 22:05
8F:推 d062637776: 实用推 05/04 22:11
9F:推 kreety: 实用 05/04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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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F:推 jennifer0515: 推 05/04 23:08
12F:推 wtfskysa: 推 05/04 23:11
13F:推 lin7425: 推 05/04 23:15
14F:推 chjxd7c: 推 05/05 00:23
15F:推 saithur: 这应该放入国高中课本! 05/05 00:34
16F:推 iMooNK: 推 05/05 01:08
17F:推 skyprayer: 推 05/05 02:00
18F:推 klyuch: 推 05/05 05:17
19F:推 kirry: 赞 05/05 05:45
20F:推 domo2331: 推,遇过类似的情况但不知道要怎麽处理 05/05 06:21
21F:推 tonylaio: 推放入高中课本 05/05 06:30
22F:推 megxz: 推,这个一定要了解 05/05 10:05
23F:推 pretendface: 实用 推 05/05 12:25
24F:推 kr19930421: 推 可惜现才看到 上个上个月被恶意解雇已申请资遣 05/05 13:12
25F:推 abule911: 推~ 05/05 14:54
26F:推 asiu: 高中念那些国文不知干啥?? 还有人去补国文咧?? 05/05 15:06
27F:推 edith01: 之前看过一个,就是年纪大了要你别来上班,但他未到退休 05/05 16:03
28F:→ edith01: 年纪所以还想上班到退休,於是把你原本的坐位调到厕所附 05/05 16:03
29F:→ edith01: 近,什麽事都不交待给你做,大家开会时你没被通知,若你 05/05 16:03
30F:→ edith01: 去了到会议室,就说你来干嘛,叫你回去;若你没去又会骂 05/05 16:04
31F:→ edith01: 你为什麽开会不来,这样怎解啊? 05/05 16:04
32F:推 jo66: 推 05/05 16:06
33F:推 adearlover: 实用文章推,另外建议文章靠左对齐比较好阅读 05/05 16:07
34F:→ adearlover: 字体颜色再深一点会更好 05/05 16:11
35F:→ HZM: 先乘除後加减,所以中间少一个括弧…… 05/05 16:25
36F:推 HeliosPlus: 推 05/05 20:41
37F:推 fobffnazue: 超实用! 05/06 10:56
38F:推 WhiTEver: 赞啊 05/06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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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workforce (219.85.139.246), 05/06/2017 23:31:59
39F:推 slc2007: 大推!真该入课本,一列一休後超多惯老板以能力不足,实为 05/12 00:35
40F:→ slc2007: 业务紧缩来资遣人... 05/12 00:37
41F:推 vmcfrs: 推推推 05/13 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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