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jsz220831 (匿名者)
看板HRM
标题[问题] 特休可否用旧算法
时间Wed Apr 5 12:40:36 2017
请教一下各位前辈,
特休改新制以前,
公司是希望员工分上下半年请休,
才不会造成代理人连续多天负担太重。
假设满年资4年特休10天,6月底前请5天,12月底前请5天,请超过额度的就下回少休,1
月与7月结算一次,未休完的换现金。(如刚好遇到职日,则会那半年多给他多余的天数)
例如:100/7/13到职,105年起时特休天数10天,6月底前可休5天,到7/13时因满5年特休
天数有14天,则原本的下半年5天增加为7天
因106年1月已结算掉去年的休假,那换成新制时,他应有15天,公司是否可照原本的方式
半年结算一次呢?
因3/17的新闻说有分3种制度,想知道是否能用旧方式计算,才来版上询问,感谢
各位前辈不吝解答!
http://i.imgur.com/abvqfPO.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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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tjsz220831 (59.127.176.233), 04/05/2017 16:51:25
※ 编辑: tjsz220831 (59.127.176.233), 04/05/2017 16:55:28
1F:→ foralive520: 基本上不能强迫他休完,不过劳资协商确认都OK就可以04/05 21:46
2F:→ foralive520: 也可以等细则出来以後再确认比较保险04/05 21:47
好的,知道了,谢谢F大
3F:推 noxwhere: 半年结算一次说不过去吧,劳基法是说年度结清或是劳雇04/05 22:13
4F:→ noxwhere: 契约终止。员工想连续多天休假出国,还要硬被你们公司04/05 22:13
5F:→ noxwhere: 区分成二半,要去欧美国家的可能还要因此自己请事假,好04/05 22:13
6F:→ noxwhere: 像是本末倒置?04/05 22:13
或许在旁人眼中不太合理,可是主管也是不想增加职务代理人的负担,我们没有说不能多
请,文中我有说可以超休,超过的就从下一次计算中扣除,所以我们也没强迫他们何时要
休或者一定要休完,或许他在下半年有长期旅途的计划,可是这是可以先预告的,主管在
上半年就不会先结清。只是看到细则出来,才会想知道能否改用旧方式来结清计算,不用
依照到职日
※ 编辑: tjsz220831 (115.82.129.77), 04/06/2017 08:46:40
7F:推 lovelyu: 没有少给的情况下是没有员工反对就没事~有人吵就麻烦04/07 12:58
在新制规定出来前,公司就有把未休完的换成现金这项规定列在请假规则内,而且也不少
人为了可以多一天工资而不去请休,目前尚未听到反对声浪
※ 编辑: tjsz220831 (115.82.129.77), 04/07/2017 16: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