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w811029 (QW)
看板HRM
标题[问题] 离职前-特休分上下年度
时间Thu Mar 2 20:40:28 2017
大家好
我爬了很多关於离职前特休的休假制度
始终没有一个答案
想请问大家
我於103/10/1到职
人资告知我
103/10~104/09无特休
104/10~104/12特休有两天
105/01~105/12特休有七天
106/01~106/12特休有十天
但我於106/03/17离职
106/3/2询问人资主任有关离职前我可以休几天特休
人资的回覆是:公司特休分上下年度,故於106/01~106/6可以休五天,但因与离职日期相近,需询问老板可否让我於离职前休完五天。
我想询问的是特休分上下年度是可以的吗?
我於离职前实际可休几天特休?
因公司不会把特休换代金,故想争取休假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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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newsky916: 不能分上下年度,你满几年就是有权利休几天 03/04 04:26
2F:→ foralive520: 照算你105/10~105/12用掉两天特休,这样106/10前 03/04 20:36
3F:→ foralive520: 你应该还要有八天特休..法定该给你的 03/04 20:37
4F:推 aapen: 1.历年制已危险还分半年给,限缩排特休权利,有违法之虞 03/09 21:31
5F:→ aapen: 2.历年制离职时,一样要用周年制结算,否则很容易违法 03/09 21:32
6F:→ aapen: 3.新制未休完一律折现,不折现明显违法 03/09 21:32
7F:→ aapen: 4.如果今年都还没休特休,离职时应结算8天 03/09 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