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2902 (THE END)
看板HRM
标题[问题] 有关双周变形工时之处理
时间Sat Feb 11 14:02:00 2017
各位前辈大家好,
小弟有一些关於双周变形工时的疑惑让我非常困扰
恳请前辈帮忙解惑。
目前公司的状况是这样子
1.公司每月10日发薪一次。
2.采排班制。
如以单周为工时的计算区间,一例一休实施後,
我发现会产生一些奇怪的状况,参考以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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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第一周只休一天例假,第二周休了一天例假一天休息日和请了一天事假。
第一周休息日出勤如以8小时计,换算後相当於要发给10.65小时的工资。
(1.34*2+1.67*6=10.65)
而第二周请了1天事假,也只扣掉8小时的工资。
一来一往差了2.65小时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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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状况到最後会变成员工有事要请事假会很难请,
所以在考虑想要改成双周变形工时,
依据规定只要上班没超过六天且每二周内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应有四日就可以,
这样员工就可以透过休息日的挪移来达到连休。
但在实际操作时发现有以下的问题:
2017年1月份有31天,以日一二三四五六为一周。
2017年1月1日至1月7日为第一周
2017年1月8日至1月14日为第二周
2017年1月15日至1月21日为第三周
2017年1月22日至1月28日为第四周
第一、二周为双周变形工时的第一周期
第三、四周为双周变形工时的第二周期
最後1月份剩下1月29日至1月31日3天,应该要怎麽处理?
是否应与2月份的2月1日至2月4日视为同一周计算?
如1月29至1月31日有进行加班,加班费是否可於与2月份薪资一并发给?
以上问题麻烦大家帮忙解答,感激不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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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huangs: 可以,请开劳资会议协商 02/12 10:07
2F:→ jas2902: c大您好,那1月份剩余日数是应该并入2月份计算罗? 02/14 10:32
3F:推 chuangs: 可以,但是最好劳资双方协调好 02/14 18:33
4F:推 DTapir: 七天的周期固定以周为单位,跨月亦可。 03/03 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