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ralive520 (为了生存)
看板HRM
标题[请益]特休假问题~
时间Fri Dec 23 22:21:56 2016
各位先进好,小弟对於明年度的特休有两点疑问
1.劳动部有说2016年1~6月的新进员工在明年1/1会获得三天假,
但是已有年资的人呢?像是2013/1/31号进公司的员工,
2016依照本来的劳基法是10天,2017/1/1瞬间变成14天,
那这多的4天是全给吗?也是要在1/31前使用完毕不然公司要贴钱对吗?
2.承上,有些公司是用历年制在计算特休,原本的劳基法认可是因为
照历年制切特休给员工是因为在比例上拿到的假是一样的
(如2016/1/5进公司,他在2017/1/1会先拿到3天特休,然後在2017/1/5
会拿到七天特休,以历年制来算公司应该在2017年给他9或者是10天特休对吧?)
那2013/1/31号进公司的员工是否就是该给17天呢?(4+14*0.9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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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烦请各位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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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henlen4949: 依劳动部的说法和范例,就是要补足新法的休假日。 12/26 1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