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shLuna (漾漾)
看板HRM
标题[问题] 夫妻同间公司,特休可以让给对方用吗
时间Fri Sep 9 14:37:14 2016
前辈们好
公司其中一个部门 A和B是夫妻
A为该部门最高阶主管 B为该部门行政之一 A的薪资较B高近二倍
A因为很少有空休 跟B一起来问 他的假可否让B使用 并表示不介意他的假比B值钱
请问这是可行的吗??
跳脱他们有夫妻关系 特休应该是不能分给别人吧
不然大家都互换 不就大乱了@@?
PS.菜鸟HR我在这快满2年而已,A则年资近6年 B年资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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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note2: 不行 09/09 16:34
2F:推 mei7744: 当然不行吧 09/09 17:08
3F:推 ellen1116: 当然不行 。也太有趣了 09/09 17:38
4F:推 pie0918: 当然不行啊...... 09/09 20:00
5F:推 orange722: XDDD 09/09 20:40
6F:推 Komine: 当然可以啊 只要是非雇主的因素自员工自己放弃因休未休的 09/10 00:15
7F:→ Komine: 的特别休假当然没有违法 至於帮B加上更多的特休当然也合法 09/10 00:16
8F:→ FishLuna: 谢谢各位前辈 怕开了先例大家都要换(虽然机率不高) 09/10 09:55
9F:→ FishLuna: 还是婉拒了... 09/10 09:55
10F:→ FishLuna: 一方面是打去直属主管机关询问,对方也说不能换QQ" 09/10 09:57
11F:推 kshsbug: 法令没写跟合法差很多 这种事情通常会变成劳资双方合意 09/10 10:33
12F:→ kshsbug: 有些弹性给了 後续衍生的要求和问题会更多 09/10 10:33
13F:→ kshsbug: 就我的经验是通融甲用A方案 乙跑来问BCD方案为何不可? 09/10 10:35
14F:→ kshsbug: 请注意他是来问"为什麽不可以" 而不是来做事前沟通的 09/10 10:36
15F:→ FishLuna: 嗯嗯@@ 谢谢前辈提醒 09/12 08:55
16F:推 bluesad: 当然不行 09/13 21:47
17F:→ kisdd: 我觉得 对方若是公司看重的人才 可以变通方式来处理 上签呈 09/14 15:41
18F:→ kisdd: 给老板们决定,不要太快否决任何事情除非是"违法"。 09/14 15:42
19F:→ kisdd: 例如男的特休换成代金,女的请无薪事假(代金补偿事假扣款, 09/14 15:45
20F:→ kisdd: 不扣绩效)...之类的 09/14 15:46
21F:推 quty1986: 不行 09/14 22:02
22F:推 b2209187: 这个A主管光会问这种问题我都会觉得他智商有问题... 09/14 22:49
23F:推 Clayton: 脑补A的想法:我应得的权益,也就是我可以自由交易的项目 09/15 08:06
24F:推 kuter: 看了推文其实算增长见闻 不管A怎麽想 至少这部份不算违法w 09/19 01:51
25F:→ kuter: 劳基法就是劳动条件的底线 剩下就看劳资双方的协商了 09/19 01:51
26F:推 MomDumpling: 应该可以协调,可以上网查查google可以互送休假哟~ 09/19 20:39
老板都都叫我自己问劳工局
如果是那种需要协议的特殊事情 老板通常不接受员工建议 怕有争议
所以直属的劳工局说不行 就婉拒了...
※ 编辑: FishLuna (118.163.59.44), 09/20/2016 10:34:56
27F:推 LWalter: 一家人都在同一间公司上班,是否某个人可以用其它人的假 09/30 15:04
28F:→ LWalter: 一整年不用来上班,公司照给薪水?你觉得呢? 09/30 15:04
29F:→ todayjappie: 不行!这根本歪理! 10/04 23:35
30F:推 efgood: 当然是不行,依法令,都是以「单一劳工」来看特休,哪有 11/30 18:20
31F:→ efgood: 给别人用的道理。 11/30 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