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xx2014 (我肚子饿)
看板HRM
标题[问题] 离职特休及时数问题
时间Sat Jul 23 13:08:21 2016
当初於工作时签订一份劳动契约,为期2年
到期日是8月31日
资方表明续约隔天即调动单位
新签合约内容中若提前离职则需赔偿违约金
因上述两项因素故不续约
目前特休尚有四天未休假且之前加班的时数尚有34个小时未休
新的排班表也已公告
想请问这些特休及时数应该如何处理及协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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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elverano: 离职日期往後压或是直接折算现金再薪资中给你。可以问 07/24 01:32
2F:→ elverano: 看看公司人资 07/24 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