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p4 (Sarah)
看板HRM
标题[问题] 加班预报制?
时间Wed Apr 6 23:22:17 2016
月底这几天整理好加班单交给人资,上月加班才18.5小时,其中16小时已补休,剩余的就
换加班费。问题来了,我被人资警告,每日中午前需回覆预估加班时数,先等签核过才能
加班 ,不接受事後补请。想问各路人资大大 这是否合理?我们的班段为9~18点,18~19点
不算加班,19点才算加班,换言之 若要有加班费,需免费贡献一小时给公司,然後下个
小时才有钱领。这有合乎加班工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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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lovelyu: 加班需要签核没错 休息时间不算工作时间 04/07 10:07
2F:推 chuangs: 晚餐时间 04/08 20:22
3F:推 youallqq: 18~19点有无提供劳务? 04/17 19:28
4F:→ youallqq: 正常来说工作时间过8小时即须算加班 除非有变形 04/17 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