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ngovertini (hangovertinic)
看板HRM
标题[问题] 离职预告天数过後,延长离职日的问题
时间Tue Jan 5 19:58:13 2016
劳基法规定,到职一年以下劳方离职时,需於七天前提出。
大家都知道离职申请单上需要填写「离职日期」,然後给上层盖章,
就算上面不准,只要符合离职预告天数,一样可以走。
假设适用於离职者的法定预告天数为十四天。
离职者在 12/1 号提出离职,未说明离职日期,是否可在 12/15 号後的任一天离职?
离职者在 12/1 号提出离职,离职日期为12/15,是否可在 12/15 号後的任一天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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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impm: 那这样预告的作用为何 01/05 22:24
2F:推 ing223: 为什不一开始就压离职日 01/06 20:31
3F:推 kentiphor: 预告期一经提出,就生效了,没有延後离职的问题 01/08 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