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vprada (败家)
看板HRM
标题[讨论]约满变正职 公司正在欺负你
时间Thu Nov 5 16:15:06 2015
公司要求员工先签一年的定期契约,一年後即刻升为正职,是否合理呢?真的要仔细的考
量,如果工作真的有前景,为什麽还要签立一年的定期契约呢?
一、先看清楚升为正职後到底劳动条件差多少?
企业如果是在使用此类的概念时,各位心中一定要马上浮现出两个字,那就是「成本」,
因此先去比照一下正职与目前工作的劳动条件到底差多少,这是最重要的一个步骤,各位
可以去试看看,一定会有所发现。
二、在这份定期契约中关於劳动关系之终止是如何的界定?
第二要注意的就是如果这一年定期契约到期之後,公司界定员工是否够格成为正职员工的
标准在什麽地方?这里要特别的小心,如果合约上面只载明了「公司标准」的话,那我可
以告诉各位,这就是一种滥用人力的合约,千万不要签立。理想中的合约条文就是公司将
评核的标准罗列清楚,这才是一个负责任的做法。
三、把定期契约当做试用期在使用是一种错误的概念:
在这要提醒企业,不要把定期契约当做试用期在用,以实务来看,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
个月,而且这还是要用在专门技术性的工作上才可以,我不清楚这份工作的实质内容是什
麽,但通常这在劳动主管机关的眼中,被裁定违法的机率是高的,而且定期契约的使用都
有其限制与规范,我真的拿不出任何理由为这种合约辩解。
四、这份合约到底可不可以签?
站在法律的观点上来看,我个人当然不建议去签这种契约,这对工作权是完全没有任何的
保障,但如果以现今的经济情势,各位急需薪资生活的话,我只能用「骑驴找马」这四个
字给建议,但我还是希望各位要看清楚合约中关於劳动契约终止的时候是否有相关的条件
,比如说提前解约要赔偿等不合理的条文,最重要的就是要将合约备份起来,以备不时之
需。
心得:
如果公司都要我签了
我想要这份工作
我想怎样我也会签字吧
很多时候劳动法规
根本无法了解对於没钱的劳工来说
有份工作已经很好了
http://goo.gl/nv1u1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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