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nana321 (banana)
看板HRM
标题[讨论] 特休追回疑问
时间Sun Aug 9 12:47:32 2015
请问如果特休在公开文件(上网公开),说新进人员报到享有优於劳基法10天特休(任职
三个月即可请特休),如果今天有ㄧ员在1月1日报到(假设),在11个月候离职,离职前
把特休请玩8.3天(依照比例),离职时公司把特休追回,这样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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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barry06: 没有08/09 14:16
很多公司是以1月1日到12月31日,为年度单位,所以是依照比例给,如果任职满一年或是
3年以後离职,这
样特休要怎算
※ 编辑: banana321 (111.83.120.169), 08/09/2015 14:43:56
※ 编辑: banana321 (111.83.120.169), 08/09/2015 14:46:35
2F:推 kshsbug: 如果是公开文件或在训练时已说明,追回应该是违法08/09 19:43
3F:推 kshsbug: 但如果有说明未满ㄧ年的追回规则,则不违法08/09 19:44
其实有在招募网站,公司网页,公司年报,说新进人员有优於劳基法10天特休(按照比例)
,可是报到没有说任职未满一年需追回,很多人未满一年离职时被追回特休,这样根本没
有优於劳基法啊,所以问问看大家意见
※ 编辑: banana321 (111.83.179.177), 08/10/2015 08:23:57
4F:推 CotaNi: 你可以看看员工守则是否有相关规范 08/10 11:39
员工守则没有写到,这部分
※ 编辑: banana321 (111.83.179.177), 08/10/2015 12:37:06
5F:→ rannin: 没有优於也没有少於,不违法,观感问题 by劳委会服役经验08/20 22:12
好像是没错,如果要回根本没优於劳基法,只是观感不佳,那如果任职满1年以上,如果
依照比例,中途离职,如果公司又要回之前的,就是违法吧
※ 编辑: banana321 (111.83.205.206), 08/21/2015 12: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