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jlookmj (痴情冷气哥)
看板HRM
标题[问题] 这样的薪资计算有问题吗?
时间Wed Jul 1 01:02:29 2015
朋友今天跟我讨论她公司的薪水计算与杂项,我说明一下
月薪312000天(hr/day)휱.33=172/hr(加班费)
可是平日加班不算加班费,假日加班只有上面这样子的算法去计算加班费。
假日加班不是乘上二吗?
另外今天提出一个不合理的问题,名称虽然叫做零用金,但实际是先替公司代垫公司所需
的车资 油资 印刷费 便当等杂项..... 在双月月终时将发票证明给公司会计後,连同
薪水一并发放,但零用金却算在收入里面,导致报税时年收入无形中提高进而提高税金。
公司是不是双重抵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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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ericroom: 每个月有固定发放的金额才算是薪资 如油资补贴 房租补贴 07/01 12:34
2F:→ ericroom: 但若是员工代垫费不应列为薪资 07/01 12:35
3F:推 lerrybird: 月薪制因为假日已有给薪,所以假日出勤只要再给1倍薪资 07/01 23:52
4F:→ lerrybird: 但这样一定不会有人想来所以通常都会优於劳基法计算 07/01 23:53
5F:→ lerrybird: 代垫的钱是一正一负正好抵消(支出+收入)没有税金问题 07/01 23:55
6F:→ lerrybird: 主要要看会计科目别 07/01 23:59
7F:推 liocorno: 零用金算在员工收入 公司这样作帐等於一个费用抵两次 07/04 19:10
8F:推 jayhuang45: 你在绿盖上班吼 08/05 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