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ricroom (翔@人山人海)
看板HRM
标题[问题] 公司可以规定补休额度吗
时间Tue Feb 10 16:34:40 2015
各位先进好
近来因为敝司有同仁刻意用补休请连假
(请2/24~2/26三天补休→从除夕放到3/1)
使许多同仁不开心
加上这位同仁本来上班态度就不太好
主管考虑以後请大家请连假需得以特休为优先
特休用完後才可用补休
且每个月补休时数不得超过一定额度(八小时或十六小时)
不知这样会有违反劳基法之虞吗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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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icagirl: 没这规定,但员工观感不佳XD 02/10 16:55
2F:推 mei7744: 特休补休不就先请先赢吗?除非他请假会影响到工作 02/10 18:10
3F:→ shihchingyan: 那假设这名员工有特休的话呢....这本来就是先请先赢 02/10 21:07
4F:→ shihchingyan: 还是他故意请三天事假怎麽办.... 02/10 21:08
5F:推 kshsbug: 这种事情应该还是要回归部门的考核优先 02/10 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