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eenbiker (海边的卡夫卡)
看板HRM
标题Re: [问题] 离职
时间Mon Jul 21 19:45:20 2014
十天是最好的,基本的礼仪喽!俗话说好聚好散。
当然如果你不想做,又在试用期就当天提出把公司物品都归还就走人,是可以的。
後果只是被列入黑名单而已,留给别人坏印象。
不会有法律上的问题。
建议,不管你受到什麽苦,早上先跟主管说一声做到今天,再跟人资讲。
一般公司有离职流程要跑。
以恶还恶,亦恶也。以礼待人,你不会吃亏的~
※ 引述《linwu777 (同同)》之铭言:
: 请问离职一定要10天才能走吗?
: 还没过试用期
: 因为有些问题 所以真的不想回去了
: 当天跟人资讲完 就不去了 这样就可以了吗
: 实在不想跟分行主管谈
: 这样我就不去了 会怎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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