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eambum (缺乏勇气)
看板HRM
标题[请益] 白领外籍聘雇
时间Mon Jun 16 20:53:04 2014
有外籍朋友最近拿到桃园某外商的offer
办工作签证时被劳工局以"未达聘雇外籍最低薪资(47K)"驳回
想问问有没有什麽办法补救?
我是觉得有点扯,毕竟我朋友不是那间公司第一个外籍case
薪资又是办签证必看的,不懂为什麽会犯这个错?
这会是那间公司故意的吗?
目前朋友是有拿到纸本offer,有什麽法律途径可以争取?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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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apen:觉得不太可能「故意」,为了故意,除了要准备申请资料外,还 06/16 21:12
2F:→ aapen:要付审查费。要这样故意还不如找其他理由拒绝 06/16 21:12
4F:→ bibimorning:应该是年资除12个月,每个月有47k即可,年终也可算进 06/21 19:55
5F:→ bibimorning:有些是请公司报47k,多缴的税从薪水里扣除 06/21 19:56
6F:推 leeif:如果您的朋友已取得永久居留证,可依就服法第51条申请工作 06/25 21:17
7F:推 leeif:许可,或者是与台湾人结婚,这两类都不受最低薪资47K的限制 06/25 21:19
8F:推 leeif:如果都不是的话,只好私下与公司约定,将多的薪资捐还公司 06/25 21:22
9F:→ leeif:不过吃亏的是,因为投保级距,劳健保相关费用要缴比较多钱。 06/25 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