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alcircle1 (哇啦啦)
看板HRM
标题[请益] 老板不放人
时间Mon Apr 28 18:03:39 2014
其实我不知道这件事情po这里适不适合
如果不适合的话我在自删
近日在一家大公司找到工作
接到人资通知希望我最慢要六月开始上班
我向老板提出辞职後
老板却要求我找到适合的人後交接一个月才可走人
我不想跟现任老板撕破脸
所以回覆人资:
我真的很想要这份工作,但是老板目前的要求是.....
所以我可能最快七月才能上班
人资听完就回我
所以你是不想要这份工作?
然後就训了我一顿
说自己的问题该自己解决 她们已经照规定等我一个月
没有公司可以等人那麽久的...
还说 她们这间公司每个人都很忙很多事情
连这种都无法处理 依他看我不适合这家公司
唉~我现在该怎麽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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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dada90270:先问有没有依规定提前 XX天告知 04/28 19:26
2F:→ dada90270:有 快走前再提醒人事 。不放人就按劳基法走 04/28 19:27
3F:→ dada90270:如果小公司 就花个时间沟通 离职证明再开很快的 04/28 19:29
4F:推 llgh:大公司人资说得一点都没有错啊... 04/28 21:18
6F:→ stacy18:网路上都有很多说明了,若不想和旧老板撕破脸就没新工作 04/28 22:49
7F:→ stacy18:新公司人资说的一点都没错,出社会多久了这种事都无法解决. 04/28 22:50
8F:推 a926:我也同意s大的说法..一般做满1年离职前只要提前一个月告知 04/29 09:42
9F:→ ggluck:事难两全,肯定有一方得罪,你只为自己想,有为新公司想吗 04/29 13:55
10F:→ ggluck:也许新公司情况急迫等着你到职,你却要再延一个月, 04/29 13:57
11F:→ ggluck:沟通/选择/做决定都是人生的课题,你加油吧! 04/29 14:03
12F:→ ovalcircle1:谢谢大家的建议,我真的需要再多多学习>< 04/29 14:36
13F:推 faway:管那麽多,劳基法规定几天就可以走就走 04/29 22:31
14F:推 tdaniel:提出离职的证明建议有纪录像是email,之前有遇过前公司不认 04/30 00:55
15F:→ tdaniel:口头,也无法证明有提出又再拖了一个月,两边都得罪。 04/30 00:55
16F:推 BAPENICE:依照您年资。旧顾主如符合预告也没有错,新旧公司都有各 04/30 12:24
17F:推 longgo:适合的人?万一没有这个人呢?你给1个月的时间,已经仁至义尽 05/01 23:32
18F:推 ritalin0925:跟原老板沟通吧 05/02 00:11
19F:推 foreva:劳基法是一个月前告知 找找看有没有提出辞呈时间的证据 05/02 05:25
20F:→ foreva:有的话 真没办法 找劳工局协调吧 05/02 05:25
21F:→ freefly907:我的认知是,员工即使未依法规事先申请离职也没有罚则 05/04 23:33
22F:→ freefly907:完全是道义上的问题。所以就看你怎麽拿捏罗 05/04 23:33
23F:推 chunyao:如果是合法时间内告知~就不用理他了!! 05/07 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