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ddc62 (多笨多健康)
看板HRM
标题Re: [请益] 公司没事先告知,就擅自扣特休跟扣假。
时间Fri Mar 28 07:52:25 2014
推文有点多,直接回文比较快
※ 引述《MaLaMi (MaLaMi)》之铭言:
: 事情由来是这样子的。
: 状况一:
: 2月中的时候,公司举办了员工旅游,有3天是在平日,但在旅游前,公司都没提到任何有关於扣特休或扣假的情形,但是玩回来後,却没告知员工就擅自扣特休跟扣假。
: 重点来了。
: 公司旅游时间是在2/19之前,但我是2/19才有特休的,公司却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就擅自的扣除特休。
: 有些同事未满一年,所以没特休,所以暂时无法扣,但已经要4月了,公司才来追讨这3天的假。
: 开出两方案,补扣特休 or 扣3天薪水。
: 请问特休能用事後补扣的方式吗?
: 且在未经过本人同意的状况下,能随意扣特休吗?
: 这样扣假扣特休的程序,是正常合理的吗?
: 且在没有事先告知的情况下,强制扣假扣薪,这样合理吗?
合理
客观的说明:
1.雇主事前没有说明假况该如何处理
2.雇主事先知道劳工於那三日不会出勤
3.那三天是劳工旅游,雇主没有强制出勤
从我的角度来说:
没出勤是事实,且可归咎於劳工,但是雇主事前知情(不是旷职)
所以不支薪是合理的
如果你的事假或特休另有规划,可以跟雇主协调,不支薪但不列入事假
建议:
其实公司可以不支薪但不列入事假
: 状况二:
: 公司每个月会从员工底薪扣除1000来当作公司福利金。(面试的时候有说。)所以旅游经费有一部份算是自己出的钱,但如果不参与旅游的员工,也无法把扣除的福利金赎回,等於被充公。
: 请问如果不参与旅游,却也不退福利金,这样合理吗?
: 麻烦各位大大。谢谢。
分二部分来说:
1.合理
劳工职工福利金举办活动,劳工不参加,是不能退回。
2.不合理
超过千分之五的部分应该有违法的疑虑
虽然双方事前同意,但应该还是有调整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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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mddc62 来自: 36.228.198.192 (03/28 07:53)
1F:推 sayloveme:这篇成立基础在员工旅游公司没有强迫参加 有强迫的话 03/28 21:00
2F:→ sayloveme:工作内容是雇主指派的 说要扣钱也不合理 03/28 21:01
3F:→ mddc62:从原PO的主文来看,雇主没有强迫参加,不然应会要员工请假 03/28 22:10
4F:→ mddc62:且也不会有员工不参与旅游,想要退钱 03/28 22:10
5F:推 sayloveme:没别的意思只是提醒原po被强迫参加可以主张不扣薪或请假 03/29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