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sxrfvyhn (wsx)
看板HRM
标题[问题] 身心障碍聘雇投保问题&外国人聘雇
时间Wed Jun 12 09:19:05 2013
公司本身是医疗产业 所以有几位身心障碍的员工是由精神科转介而来(一个月只工作几小时 大部份时间还是在精神科接受治疗) 这些人员是以计时人员的身份加保劳保
但是我发现有部份人员的应领薪资 连基本工资的一半都不到
q1.对於这些人是否可依身心障碍庇护性雇用原则 来调降投保级距
在外国人 & 外配(未取得身份证)
q2在计算工资垫偿时是否不列入
q3在薪资上是否有最低薪资问题
以上 就麻烦大家帮我解惑一下罗!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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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218.22.192
1F:→ angeala1:如果是兼职人员时薪就依109元计算,投保薪资可投保11100元 06/12 14:49
2F:→ angeala1:劳健保投保级距适用於所有人(包含外籍) 06/12 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