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laddressin ()
看板HRM
标题[请益]离职证明的内容可以要求吗?
时间Mon Mar 25 20:56:22 2013
原Po现在任职的公司规定,
相关工作的年资可以采计(这关系到薪水),
但须证明工作内容相关,薪资相近,
原Po有几个疑惑,请版上大大赐教:
1)
我有前3份工作的离职证明,
都只叙明职称及起迄日期,
考虑请之前任职公司人事出具有"职务内容及薪资"的离职证明
(虽然我觉得人事应该不清楚每个人的职务内容)
或者
我自行缮打离职证明的内容,
再寄回之前任职公司人事, 请求盖上公司章.
哪种方式较合理较易被接受呢?
2)
又,有效的离职证明,
除了须盖公司章,还要公司负责人盖章吗?
3)公司章有特别指定吗?或者任何公司章都可?
先感谢各位前辈, 问题落落长~~~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4.8.65.17
1F:→ mddc62:提供参考:除非是官方文件,不然同仁要求均不受理 03/25 22:46
2F:→ mddc62:因为不清楚这样的表单会有甚麽样的法律问题 03/25 22:46
3F:→ saladdressin:看来本问题无解,目前公司也说资料要自己提供,公司无 03/26 19:05
4F:→ saladdressin:义务协助, 前公司也靠不住~~~哎~~~还是感谢回答~ 03/26 19:06
5F:→ homygodpppk:你问看看自已弄一份资料,然後麻买前公司帮你盖章证明 03/27 16:18
6F:→ homygodpppk:问一下前人事或主管,除非你跟他们很不好 03/27 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