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ueenQueenD (Queen)
看板HRM
标题Re: [问题] 离职问题请教
时间Thu Dec 6 00:21:29 2012
※ 引述《sisiqo (这一次)》之铭言:
: 本人刚到新公司报到,但报到日薪资仍未谈妥,HR请我们先资签契约,
: 谈妥後再发回留存,结果HR在契约部份自行写上日期和薪资发回(和所谈之数字不同),
: 经反应无後得到和原本所谈不同的结果和工作内容,我当日就请假并提出离职书通知,
: 之後我就没进公司了。
: 基本上我对前两天的教育训练薪水并不在意,其训练内容也不过就是产品介绍
: 只是想请问这样离职是否成立,契约内容是有定型条款关於预告期间薪水返还和
: 营运损失及竞业禁止等。
: 想请问这样资方会否有权利主张我支付2天的训练费用或其它主张的法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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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你签的契约内容应该没有所谓员工要支付教育训练费用等内容吧?!
并且劳基法的规定是上班第一天就要算薪水跟投保,所以基本上应该是你可以跟公司要求
而不是公司反过来要跟你收钱,毕竟去到一个新公司学习跟工作相关的资讯是理所当然的
若你还是很担心的话可以先上劳工局网站,劳基法条款都列的很清楚,或是致电所在地劳
工局洽询
: 感谢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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