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moiselle (豆娘)
看板HRM
标题[请益] 约聘人员不续聘需要提前通知吗?
时间Sat Nov 24 00:46:43 2012
我本身是约聘雇人员,劳健保在同一个单位底下已经五年,
每年都是签订该年度1/1~ 12/31的工作合约,
但一般来说都是在前一年十月底十一月初就已经签好下年度的合约...
到现在还完全没有动静...
如果本单位不拟在下年度续聘我,是否应提早一个月或十天前告知?
或是依法其实可以不用先告诉我,直到12/31再通知我过完年不用来上班了?
如一开头所说的,其实我在同一单位已有五年年资,
在实务上,我还算是定期人员吗?
还是已经算不定期人员?
也就是若我明年没被续约,究竟可否要求资遣费跟非自愿离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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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6.97.121
1F:推 barry06:不需提前通知 没有资遣费 不用开非自愿离职 11/24 05:57
2F:→ mddc62:楼上这样回答是对的吗? 这是专业版 不用帮老板说话吧! 11/24 09:25
3F:→ mddc62:1.工作本身有连续性,依法规定签第二次就是非定期契约 11/24 09:26
4F:→ mddc62:2.没有续约还要事有资遣费、预告工资跟非自愿离职证明 11/24 09:27
5F:→ mddc62:3.事关自己权益 自己问当地劳工局最好 11/24 09:27
6F:→ erty:一楼请勿胡扯,这情况已经是不定期契约。 11/24 14:10
7F:→ zacharywu:一楼的回答实在是... 11/24 14:12
8F:推 kuanpei:一楼的回答大误,若您之前遭遇如此对待,您的前雇主已经违法 11/24 14:27
9F:→ kuanpei:以文中所描述情况,已经属不定期契约,可参考劳基法第9条. 11/24 14:29
10F:推 kuanpei:提前告知,也就是预告期间要30日,可参考劳基法第16条. 11/24 14:32
11F:→ kuanpei:我也推m大的建议,打去劳工局问,最方便 ^^ 11/24 14:33
12F:→ avip:也是建议问劳工局,一楼的回答只限於第一次签约 11/24 17:02
13F:推 justbejoni:一直给他做下去就好了,顺便转正职(不定期契约) 11/25 11:36
14F:→ barry06:第9条第2项是有但书的 特定性或季节性之定期工作不适用之 11/26 21:12
15F:→ erty:她连续上了五年班,请问有多特定多季节? 11/26 21:21
16F:→ demoiselle:工作内容没有分季节...每天都大同小异 11/27 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