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rrytown (学会快乐)
看板HRM
标题[问题] 公司不愿意开具非志愿离职证明的原因为何
时间Wed Aug 8 14:52:33 2012
想请问版上的相关HR人员
一般公司以"不适任"此种主观原因要求劳动人员离职
(不适任原因未加详述,仅在下班前告知即要求走人)
事後劳工要求开具"非志愿性离职证明文件"
资方却以谘询劳工局及律师过宣称他们无法开立
想请教
为何资方不愿意开立此证明文件的理由是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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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71.206.217
1F:推 maosun:先修正:非"自"愿离职证明 08/08 15:07
2F:→ maosun:因为公司用劳基法11条第5款-不适任开了非自愿离职证明的话 08/08 15:08
3F:→ maosun:员工就可以拿这张去跟公司要资遣费和预告工资 08/08 15:08
4F:→ maosun:然後公司还会被追查没有做资遣通报而被记点或罚锾 08/08 15:09
5F:→ maosun:所以违法资遣员工的公司根本不可能送你石头来砸自己的脚 08/08 15:10
6F:→ maosun:但你朋友如果有"不小心"签了离职申请书的话~就全盘皆输了 08/08 15:12
7F:→ jerrytown:谢谢M大解释跟指正,不小心打错字... 08/08 15:36
8F:→ soyoso:理由可能是将"不适任"导向劳基12,就可不经预告终止契约。 08/08 15:46
9F:→ soyoso:非自愿离职的定义在就业保险法11後段,如无符合公司就不会 08/08 15:47
10F:→ soyoso:开立该证明书。 08/08 15:47
11F:→ soyoso:"不适任"模糊且有很多可能性,为自身权利可至劳工局询问看 08/08 15:56
12F:推 leoz69927:因为公司很可能会被罚 08/08 20:48
13F:→ passat0620:资方称无法开立应该是骗你的 请他当场打给劳工局问吧 08/08 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