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hilia (Deep blue sea)
看板HRM
标题Re: [问题] 月休六天到底合法乎?
时间Tue Jun 12 14:18:12 2012
还请版友不吝赐教
※ 引述《acidbomb (冲冲冲)》之铭言:
: 一般服务业都是月休六天计算
: 或是以月休六天的工时(8*24or25=192or200)来计算
: 但是劳基法规定两周不得超过84小时
: 怎麽算一个月都只能有180or186小时的工时
: 所以问题1
: 月休六天到底合法嘛
: 如果合法
: 工时总是可以调整
2个双周(2*7*2=28天)不等於1个月(28/30/31)
但是双周84至少休2个周六+加上4个周日=6天
原则上合法
: 所以问题2
: 但是公司要求一天最多可以上11个小时
: 这样ok嘛 好像最多一天只能调整到10个小时 一周不超过48小时
: 由於都有超时工作
: 目前都转成待休
如果符合弹性工时适用单位
原则上合法
: 所以问题3
: 待休有没有累积的时效性
: 就是待休可以累积多久呢 才可以不用累积 换成加班费
: 月休六天都是排休的
: 所以问题3
: 所以遇到国定假日
: 到底有没有权力要求补假或是加班费
: 例如清明节
: 或是劳动节
: 会不会因为有国定假日
: 原本六天的休假
: 在该月份可以变成7天
: 请hr高手帮帮忙开示一下了
: 感恩感恩
这一点就得看月/年排休的全年调移情形罗
未必能以单月情形来讨论
参考资料:
现行工时制度
http://goo.gl/FF7Qs
工作时间解释令
http://goo.gl/YxM6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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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拒绝被引用或转录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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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ch another proof will make me cry "baa".
再说下去,我就小羊咩咩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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