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yoso (Amon)
看板HRM
标题Re: [问题] 我想请一下扣薪的问题。
时间Sun Jun 3 22:56:48 2012
※ 引述《malanna (九姑娘)》之铭言:
: 不知道适不适合在这边问。
: 请问我在一家专柜代班
: 我上班时间为1100-1700还有1100-2230
: 算时薪的。
: 我早班的时间就被扣了半小时吃饭时间,整天班的时间被扣了1小时吃饭时间
: 可是後来才知道薪水是被扣吃饭时间的。(连工读生也是会被扣)
: 请问这是合理的吗? 我之前在百货或是其他打工地方
如果是用餐时间不给薪合理,劳基2有定义工资因工作而获得之报酬。
整天班1100-2230,有11.5小时
依劳基35劳工继续工作四小时,至少应有三十分钟之休息。但实行轮班制或其工作
有连续性或紧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时间内,另行调配其休息时间。
所以用来规划一小时吃饭或包含其他休息是可以的不计薪的。
: 我从来就没听过吃饭时间是被会扣钱的。
: 本来是义气的帮姐妹代班,可是得知这种制度实在有点无法接受。
: 我吃饭的时间还是在工作时间的范围内,又不是吃完饭就下班了。
: 如果真要扣我半小时吃饭,那我早上就上到1630,
: 然後放空柜或是叫正职来接这样吗?
应该是说1100-1700内其中用餐休息是不计薪的。
: 上整天班我还可以2130就下班了不是吗?因为我领到的钱就不是正确的上班时数
而整天班有一小时用餐休息不计薪的。
: 请问大大我是不是有什麽管道来询问?或是跟公司主管反应?
可洽各地劳工局询问;和公司人资或财会了解一下计薪方式。
: 但是我问了姐妹,他说其他柜都是这样。
: 我们以前百货专柜周年庆请工读生,人家也是一天站8个小时
: 放饭也是一个小时,公司也是照发八个小时的工资。
不可否认的,有公司像您前公司一样认定工时。
反之也有这样来认定工时的。
: 我还听说过如果实际上班时间超过8小时之後可以算加班费就可以*1.33计算
: 我的情况可以适用吗?
可以,劳基24延长工作时间时工资加给之计算方法,并无排除计时(时薪人员)
另可以参考劳委会
http://ppt.cc/W39y 案例5
按时计酬者延长工作时间(加班)时,其延时工资(加班费)如何计算?
A:按时计酬者系以其约定之每小时工资额(不低於103元)为基础,并依照劳动基准法第
24条规定计算延时工资。
: 真的不是钱多少的问题才几百块,可是就是KIMOCHI的不爽。
: 感谢大大帮忙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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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9.172.61
1F:推 smashboxjoi:非常感谢大大的超详细及专业回答 06/04 00:02
2F:→ smashboxjoi:也就是说我的状况是合理的 只是看公司大不大器而已 06/04 00:03
3F:→ soyoso:如您所说这要看公司的器量了 06/04 0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