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acesfchen (梅子)
看板HRM
标题[问题] 请问可以不给薪吗?
时间Thu May 3 15:20:37 2012
我於4月23日报到,5月2日离职,因为公司请补前前公司离职证明,要等离职证明才发派
令,但我於5月2日离职时公司以未完成报到手续为由,请填写放弃报到之申请书,意即
不会有薪资,这样合法吗?(公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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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51.173.43
1F:→ everen:正常而言并不合法,该依日数给薪。 05/04 09:03
2F:推 justbejoni:公司有权因报到手续未完成不录用,但有上班就必给薪。 05/05 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