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yoso (Amon)
看板HRM
标题Re: [问题] 请问论件计酬的契约
时间Wed Mar 21 16:21:10 2012
※ 引述《OxfordGOD (牛津神)》之铭言:
: 请问论件计酬的契约是承揽契约吗??
不一定是
民法490称承揽者,谓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
,给付报酬之契约。
是雇佣或承揽要看劳资双方的从属性
按最高法院81年台上字第347号民事判决要旨:
一般学理上亦认劳动契约当事人之劳工,具有下列特徵:
(一)人格从属性,即受雇人在雇主企业组织内,服从雇主权威,并有接受惩戒或制裁之
义务。
(二)亲自履行,不得使用代理人。
(三)经济上从属性,即受雇人并不是为自己之营业劳动而是从属於他人,为该他人之目
的而劳动。
(四)纳入雇方生产组织体系,并与同僚间居於分工合作状态。
劳动契约之特徵,即在此「从属性」。
: 小弟的公司有分两种仓库,一种是算时间的,就是跟外面正常的公司一样
: 第二种是计件的,那小弟要修改论件计酬的契约时要如何修改
: 是拿正常的劳动契约修改劳动条件即可? 上面的劳动条件需要改为什麽??
雇佣契约计件来看
公司会加注每件完成且检查为良品,一件给於多少工资。
劳细7第一项第二款
工作开始及终止之时间、休息时间、休假、例假、请假及轮班制之
换班有关事项。
: 还是有什麽该注意的?
雇佣契约计件来看
就是投保级距,看劳保条例14
被保险人薪资以件计算者,其月投保薪资,以由投保单位比照同一工作等级
劳工之月薪资总额,按分级表之规定申报者为准。
: 谢谢各位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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