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yoso (Amon)
看板HRM
标题Re: [请益] 派遣人员的公丧假询问
时间Fri Mar 2 22:46:45 2012
※ 引述《SatoKai (佐藤凯(Kai))》之铭言:
: 事情是这样子的,目前本人进入派遣公司介绍的工厂上班也有一年了
: 这几天刚好遇到阿嬷过世的事情,到公司後同事帮我问了人事这边
: 他们表示要请丧假得向所在的派遣公司询问
: 於是我打去问後,派遣公司给我的答覆是
: 「申请丧假,请假的时间(我是钟点制)将没有公资,而且会扣全勤」
看劳工请假规则第三条
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配偶之养父母或继父母丧亡者,给予丧假六日,工资照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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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如果今天是约定上班日而因故(丧假)请假,工资照给。
扣全勤部分看一下法规命令、解释令,就写了不得扣发全勤
发文字号: (76)台内劳 字第 491780 号 函
要旨: 雇主扣发全勤奖金得处以罚锾疑义
全文内容:事业单位雇主违反劳工请假规则第九条:「雇主不得因劳工请婚假、丧假
、公伤病假及公假扣发全勤奖金。」之规定,因涉及违反劳动基准法第四
十三条请假应给之假期期间内工资给付之最低标准规定,得依劳动基准法
第七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处以罚锾。
: 听了是满讶异的...这样子我请假的意义何在....?
: 另外也顺便请问派遣公司有关於教召的问题
: 「教召期间一样没有公资,也会扣全勤」
教召是什麽假,请看以下解释令,视为公假
(86)台劳动二 字第 026844 号 函
要旨: 劳工参加各种召集依劳工请假规则第八条核给公假,公假应包含路程
全文内容:关於劳工参加各种召集依劳工请假规则第八条核给公假,公假应包含路程
一案,检附国防部八十六年六月二十六日链铕字第八六○○○七六○六号
函释。
全文内容:依兵役法施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职工与学生接受教育、勤务及点阅召集
或国民兵徵训,视为公假。此公假应包含其往或返实际需要之路程时间,
并应考量交通之方便性,核给公假。
那公假有没工资,看劳工请假规则第八条
劳工依法令规定应给予公假者,工资照给,其假期视实际需要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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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全勤部分和丧假一样看
劳工请假规则第九条
雇主不得因劳工请婚假、丧假、公伤病假及公假,扣发全勤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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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请问这样的答覆算正常吗? 因为听说很多人都有同样问题
: 但打去给劳工局却无法得到处理
: 那如果我教召相关问题,是该找国防部还是劳工局询问?
: 有请各位替我解说状况,谢谢!
以上劳工请假规则不会因为您是计时或计月人员而不同
依劳动基准法第2条规定,受雇主雇用从事工作获致工资者都是劳工。领时薪的工作人员
只是劳工提供劳务获致工资的计算方式不同而已,并不因为是领时薪人员而影响在劳动
基准法上应该享有的权益。
将有关规定,向公司说明,如该公司仍然拒绝依规定给假及照给工资,再依
劳动基准法第74条规定,向主管机关或检查机构申诉,请求依法查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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