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glygirl (丑小鸭)
看板HRM
标题[问题] 兼职重覆加保劳健保问题
时间Thu Feb 23 22:56:33 2012
不好意思,已爬过文。
若人员本身已经有正职工作,也有投保劳健保,
但另有一份兼职工作的情况下,其中:
健保可选择加保其中一间,这应该是正确的。
劳保两间公司也应都可以进行加保,
但两间公司间彼此是否会知道人员有重覆加保的情况呢?
或者是否可透过何种方式得知有重覆加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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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4.12.215.53
1F:→ tenghui:劳健保局会寄重复投保人员明细给投保单位 02/24 00:03
2F:→ dream1314:公司对公司加保也会寄重复加保通知吗? 02/25 01:04
3F:→ tenghui:被保险人和投保单位都会收到, 但是是一起寄到公司代表地址 02/25 01:29
4F:→ dream1314:因为印象中有劳委会的函是可以公司对公司重复加保的, 02/25 15:26
5F:→ dream1314:98年公告的,兼职的人过多,才修正条例。 02/25 15:27
6F:→ dream1314:但不确认是否寄函通知! 02/25 15:27
7F:→ tenghui:楼上, 这里谈的是 劳保 , 寄送单位应是 劳工保险局 喔~ 02/25 15:28
8F:→ tenghui:不晓得您的公告是什麽, 但基本上应和 劳委会 业务无关 02/25 15:29
9F:→ tenghui:重复投保不违法, 站在劳保局立场甚至是乐见的(收入变多), 02/25 15:31
10F:→ tenghui:但会间接造成一端投保单位费用增加, 整体而言是经济损害 02/25 15:31
11F:→ dream1314:歹势,刚刚确认还是会寄函通知! 02/25 15:39
12F:→ dream1314:感谢T大 = ) 02/25 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