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viicat (我家老大是Pe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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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隔周休企业 元旦可补1天 雇主应公布补假
时间Wed Dec 28 17:13:49 2011
今年一月一号元旦刚好是星期例假日,到底要不要补假,台北市劳工局表示,如果是周休
二日或是排休制的单位,没有补假的问题,如果公司是隔周休二日,就可以补假一天;补
在哪一天企业单位应该要向员工公布清楚,以免衍生补假纠纷,没有补假的单位会被罚新
台币2到30万元。
新年元旦即将到来,今年一月一号刚好是星期天,不少民众关心是否要补假,对此台北市
劳工局表示,由於国内实际工时排班方式因行业特性而有不同,劳工局整理一般企业常见
工时制度,提供大家参考;首先实施周休二日制的事业单位(每日工作8小时;单周正常
工时40小时),因为工时制度是调移部分国定假日,如果1月1号和2号已经确定调移,就
没有补假的问题;而这个方式和人事行政局所发布的是一致的。
劳工局也说,如果公司是实施隔周休二日,则应补假1天,补假原则上补在隔天,但1月2
号又碰到另一个纪念日,形成不少公司从31号到1月3号是四天连假,如果是这样,劳工局
表示劳资双方可协商另外补假,或针对出勤者加倍发给薪资。至於服务业等排休制的单位
,如果1月1号及2号当天原本就是正常工作日,因为已经调到其他天休假,没有补假的问
题,但事业单位应公布调移後的休假日,以免劳资双方造成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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