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yoso (Amon)
看板HRM
标题Re: [问题] 特休算法
时间Fri Dec 16 15:10:18 2011
※ 引述《fool66 (66fool)》之铭言:
: 劳基法规定
: 一、一年以上三年未满者七日。
: 二、三年以上五年未满者十日。
: 三、五年以上十年未满者十四日。
: 四、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给一日,加至三十日为止。
: ........
: 现在我遇到四个问题
: 1.某员到职日82/4/1.到101/4/1满19年他有特休24天
: 我的问题是那101/4/1~101/12/31这段期间要不要给特休
: 我的算法是24+(1*8/12)=24.5天
: 2.还是那八个月要算在第20年的一部份?所以不能算特休
: 等到那人要离职时再计算这八个月的特休补给他(假如他在102/1/1离职)
以上有出解释令
每年工作之畸零月数,得不另给特别休假
内政部七十五年十月六日怑台内劳字第四四三七○七号函
特别休假因年度终结或终止契约而未休者,其应休未休之日数,雇主应依劳动基准法施行
细则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发给劳工工资。如劳工已休毕假期,因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当
年度继续工作之畸零月数,得不另给特别休假。
: 3.只要育婴假就算留停不计年资?不管是有领补助的半年还是无薪的两年?
请看育婴留职停薪实施办法第四条
育婴留职停薪期间,除劳雇双方另有约定外,不计入工作年资计算。
: 4.育婴假的两年是有包括领补助的半年吗?还是分开计算?她可以休领补助半年
: 再休无薪的两年合计两年半?
请看性别工作平等法第16条
受雇者任职满一年後,於每一子女满三岁前,得申请育婴留职停薪,期间
至该子女满三岁止,但不得逾二年。
补助请看就业保险法第19-2条
育婴留职停薪津贴,以被保险人育婴留职停薪之当月起前六个月平均月投
保薪资百分之六十计算,於被保险人育婴留职停薪期间,按月发给津贴,
每一子女合计最长发给六个月。
故无分有无领补助,期限就看性别工作平等法第16条
: 烦请各位回答我这位刚从总务接人资的新手
: 我打电话去劳工局问结果.....转来转去...电话被断了
: 我查google都只查到无薪两年的部份
: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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