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ol66 (66fool)
看板HRM
标题[问题] 特休算法
时间Sat Dec 10 09:26:05 2011
劳基法规定
一、一年以上三年未满者七日。
二、三年以上五年未满者十日。
三、五年以上十年未满者十四日。
四、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给一日,加至三十日为止。
........
现在我遇到四个问题
1.某员到职日82/4/1.到101/4/1满19年他有特休24天
我的问题是那101/4/1~101/12/31这段期间要不要给特休
我的算法是24+(1*8/12)=24.5天
2.还是那八个月要算在第20年的一部份?所以不能算特休
等到那人要离职时再计算这八个月的特休补给他(假如他在102/1/1离职)
3.只要育婴假就算留停不计年资?不管是有领补助的半年还是无薪的两年?
4.育婴假的两年是有包括领补助的半年吗?还是分开计算?她可以休领补助半年
再休无薪的两年合计两年半?
烦请各位回答我这位刚从总务接人资的新手
我打电话去劳工局问结果.....转来转去...电话被断了
我查google都只查到无薪两年的部份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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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24.72.242
1F:推 chuangs:劳基法只有规定满一年给.没提到未满的部份.所以24天是一定 12/10 10:51
2F:→ chuangs:给.101/4~12月看公司给不给.不给也没关系.因未到102/3/31 12/10 10:53
3F:→ chuangs:育婴留停最长两年.前六个月可领补助.这期间没上班当然 12/10 10:55
4F:→ chuangs:可以不计年资 12/10 10:55
5F:→ Philia:原则是满了就给,就像买东西的满额赠, 12/12 17:02
6F:→ Philia:一般公司会切1/1来计算,但是法定是用到职日算 12/12 17:02
7F:→ Philia:这个人在职就是用公司规定切,他要离职就用到职日算 12/12 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