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a ( )
看板HRM
标题[问题] 请问这样是否违反劳基法
时间Thu Sep 29 21:15:39 2011
我朋友日前应徵上某公司,觉得他们的一些制度很奇怪,想请问版上的HR们:
1.在人力银行完全不提该职位为约聘,
结果录取当天才知道他只给约聘合约,
而且还是要六个月後才转正职,
也就是说试用期自动变成六个月(还跟说他们公司都这样)。
2.无加班费,采补休制,而且加班时数:补休时数居然要2:1,
也就是说,加班1个小时才换0.5小时的补休。
想请问板上大大,该公司这样的作法是否已违反劳基法?
有无较适合的申诉管道?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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