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yoso (A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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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请问有关退休金问题
时间Mon Sep 19 10:51:16 2011
问题一
是不一样的
都为新制分别为
1.劳保老年给付
2.雇主提缴+劳工自行提缴的退休金
问题二
劳工保险条例58条
老年给付分3种给付项目:1.老年年金给付;2.老年一次金给付;3.一次请领老年给付。
97年12月31日之前有劳保年资者,才能选择一次请领老年给付;98年1月1日劳保年金施行
後初次参加劳工保险者,不得选择一次请领老年给付。
1.老年年金给付
(1) 年满60岁,保险年资合计满15年,并办理离职退保者。
(2) 担任具有危险、坚强体力等特殊性质之工作合计满15年,年满55岁,并办理离职退保
者。
2.老年一次金给付
年满60岁,保险年资合计未满15年,并办理离职退保者。
3.一次请领老年给付
被保险人於98年1月1日劳工保险条例施行前有保险年资者,於符合下列规定之一时,亦得
选择一次请领老年给付,经本局核付後,不得变更:
(1) 参加保险之年资合计满1年,年满60岁或女性被保险人年满55岁退职者。
(2) 参加保险之年资合计满15年,年满55岁退职者。
(3) 在同一投保单位参加保险之年资合计满25年退职者。
(4) 参加保险之年资合计满25年,年满50岁退职者。
(5) 担任具有危险、坚强体力等特殊性质之工作合计满5年,年满55岁退职者。
(6) 转投军人保险、公教人员保险,符合劳工保险条例第76条保留劳保年资规定退职者。
就一次提领上计算有二种为
1.老年一次金给付:
给付金额=平均月投保薪资×给付月数。
「平均月投保薪资」按加保期间最高60个月之月投保薪资平均计算;参加保险未满5
年者,按其实际投保年资之平均月投保薪资计算。
保险年资合计每满1年,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资发给1个月。保险年资未满1年者,依其
实际加保月数按比例计算;未满30日者,以1个月计算。逾60岁以後之保险年资,最多以5
年计。
2.一次请领老年给付:
给付金额=平均月投保薪资×给付月数。
「平均月投保薪资」按退保当月起前 3 年之实际月投保薪资平均计算;参加保险
未满3年者,按其实际投保年资之平均月投保薪资计算。
保险年资合计每满1年,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资发给1个月;保险年资合计超过15年
者,超过部分,每满1年发给2个月,最高以45个月为限。被保险人逾60岁继续工作者,其
逾60岁以後之保险年资,最多以5年计,合并60岁以前之一次请领老年给付,最高以50个
月为限。
保险年资未满 1 年者,依其实际加保月数按比例计算;未满30日者,以1个月计算。
请先确定资格上是要以老年一次金或一次请领老年给付
在看平均月投保薪资 老年一次金是看加保内取60个月最高的
一次请领老年给付是退保当月起前3年
最後看给付月数15年内为1个月,超过15年为1年发2个月。
依劳工保险条例59款
第五十八条第一项第二款请领老年一次金给付或同条第二项规定一次请
领老年给付者,其保险年资合计每满一年,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资发给一个
月;其保险年资合计超过十五年者,超过部分,每满一年发给二个月,最
高以四十五个月为限。
问题三
退休为形成权,可以选择不领,但有除斥期
劳工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保险给付受领权之消灭时效)
领取保险给付之请求权,自得请领之日起,因二年间不行使而消灭。
农保与劳保系属不同之保险体系,其财务各自独立,劳、农保年资不得并计。
以上出处为内政部网站回覆
http://sowf.moi.gov.tw/09/4f1.htm#109
====以上为劳工保险条例、劳保局、内政部网站,如另有实务不在此限========
※ 引述《teny66 (秋意来临~~)》之铭言:
: 因为本人有参加劳工保险
: 而且是新制,所以顾主有提拨6%
: 小弟我想问如果我没有做满15年而离职
: 并加入农保
: 问题一:
: 是不是雇主提拨6%跟劳工退休金是不一样的
: 也就是说我是有两笔钱可以领吗(一笔试6%退休金,另一笔是劳工退休金)
: 问题二:
: 因为离职那我退休金是一次提领呢?
: (因为印象中未满15年是一次提领)提领是劳工保险那一笔钱吗?
: 如果有是一次提领,那是提领多少,如何计算?
: 问题三:
: 我可以选择不要提领吗?
: 因为我离职後加入农保,这样劳保的退休金是否会跟农保合并计算呢?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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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soyoso 来自: 211.72.231.23 (09/19 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