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ntandwind (山&风)
看板HRM
标题[请益] 有关育婴津贴与生育给付
时间Sat Aug 13 10:24:03 2011
初次在这里发文请教,还望版上专家多多协助
小弟的公司目前有一位员工,2010年10/1到职,职位是百货专柜服务人员
之前的工作是小型的美容美发业,没有保劳健保。
该位员工在2011年1月份发现怀孕并火速结婚,并因身体状况经常休假
偶尔还会出现空柜情况,至四月底与她讨论过後,因预产期为七月底,
於是提早请产假,让专柜事务能够正常运作也让她能够专心休养身体,
於是自5/1开始请产假,6/26产假56天满後即开始留职停薪,且因该专柜
预计裁撤,所以现在已经确定她不会回来上班(转调其他地方离家太远),
故离职申请书也已经写好了,日期压在一月底。
目前有几个问题想请教版上专家
1.这个状况对申请生育给付(一个月薪水)有甚麽问题吗?我查过劳保局网站,生育给付须
被保险人参加保险满280日後分娩者,从10/1开始算到6/26留职停薪开始才269天,是
否要填写育婴留职停薪继续投保申请书即可?
2.育婴补助需
(1).保险年资合计满1年以上。---->这项需要是在同一家公司投保吗?还是生涯累计?
(2).子女满3岁前。
(3).依性别工作平等法之规定,办理育婴留职停薪
3.留职停薪後已请她先生帮她加投保劳健保,但她先生的公司说可加健保,劳保不行,
在无投保单位的情况下,要怎麽延续劳保以免影响生育给付及育婴津贴?
该员工目前已过预产期但还没生,家境不是很好,所以我希望能够帮她办好以上补助
但我不是专业的人事,我们公司的人事很难沟通,而且公司方面也觉得她之前上班状况
很多,对公司来说产假全薪跟病假(我们公司也是给全薪)都给她了,已是仁至义尽,
所以公司那边的协助已经很难开口了,希望这边的专家可以协助提供经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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