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n9396 (风声中听见我喜欢你)
看板HRM
标题[问题]加班超过46小时转补休?
时间Tue Jun 21 20:22:24 2011
再次请问各位人资前辈:
公司因前两个月(4.5月)因业务量爆增,现场员工每日加班都超过4小时,
但是目前因为太多"过劳死"案例,老板也同意增加人员,但还是每天加班
超过4小时以上,因7-8月预估为淡季,想让员工排休,如果加班依法规每
月加班不得超过46小时,目前考虑如下:
作法一、让员工每日加班第五小时起就列入补休,前四小时计算加班费。
作法二、控管加班不得超过46小时,超过46小时全部列入转补休。
以上两个作法不知道是否有抵触到相关法令?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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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4.196.248
1F:→ ezmantalk:都不行 还可以加班到五个小时 你是适用劳基法八十四条吗 06/22 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