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ce9999 (王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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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劳安法扩大适用 保障千万人
时间Wed Apr 27 12:11:21 2011
http://life.chinatimes.com/life/100317/112011042700068.html
2011-04-27 中国时报 游婉琪/台北报导
四月廿八日「国际工殇日」前夕,劳委会通过《劳工安全卫生法》修正草案,更名为《职
业安全卫生法》,并扩大适用范围。过去该法只适用六百七十万「受雇劳工」,修法後扩
大纳入约四百万名有支薪的教师、人力派遣,无支薪的志工、实习生都一体适用,总适用
人数超过一千万人。
劳委会主委王如玄说,《劳工安全卫生法》已廿年未修法,修正草案将
范围扩大到「所有
工作者」,先前传出过劳的社工、工作地点不固定的人力派遣、身兼雇主及劳工双重身分
的自营作业者,以及未支薪的志工、实习生等。
王如玄解释,一般劳工发生职灾,处罚对象是雇主;自营作业者既是劳工又是雇主,但如
果使用不合格机具或锅炉,让自己处於危险工作环境中,仍需接受处罚。
劳委会劳动安全卫生处处长傅还然说,过去《劳工安全卫生法》适用对象采「指定制」,
适用人数约六百七十万;《职业安全卫生法》除了公务员、家事服务员、部队士兵等劳动
型态特殊的行业外,适用人数达一千零六十七万人。
为降低过劳死风险,草案也新增「临场健康服务制度」。王如玄表示,现行《劳工健康保
护规则》只规定员工人数三百人以上事业单位,必须设有厂医或特约诊所,台湾中小企业
居多,草案预计五年内逐步降低员工人数至五十人,并强化医护人员现场访视,提供劳工
健康谘询。
修正草案同时明定,未来发生重大职业灾害或违规情节严重时,得公布事业单位名称及负
责人姓名,罚金由原本最高十五万提高到卅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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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passat0620:扩大适用没有用ㄚ!要真正有落实才有用阿! 04/27 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