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ddooi (天气晴)
看板HRM
标题Re: [问题] 旧公司离职日与新公司的到职日同一天
时间Thu Apr 7 21:39:53 2011
※ 引述《amoada ()》之铭言:
: 大家好,请想问一下,我在旧公司有3年年资,依劳基法需在30日前告知
: 所以我在旧公司写的离职申请单里,申请日期为100/3/31,离职日为100/5/2
: 这样写主要原因是因为旧公司有规定不足月的话是算日薪,4/30及5/1是假日
: 所以就写到5/2(我可用特休),新公司要我在5/2报到,所以有以下几点询问
: 1.离职证明上的离职日跟新公司到职日是同一天,会有什麽问题?
: (5/2可用特休,所以不用再到旧公司)
基本上是不会有问题,顶多只是两家公司重覆保劳健保,多付一点钱而已
: 2.接上个问题,因新公司的报到须知中,有条项目是说:
: "报到前,务必办妥前公司离职手续,凡在职休假者,不受理报到"
: 就这点的话,如果我在4/29最後一个上班日拿到离职证明,这样可行吗?
这是你那家公司的个别规定,这就与法令无关了
: 3.离职证明一定要在订下离职日期的那一天才能拿吗?我有特休6天,如果在最後
: 一个星期连放(4/25~29,及5/2),这样旧公司能否在4/22给我离职证明呢?
原则上是不行,一般大公司都是会在你已离职且完成离职手续才会给离职证明
: 3.离职日当天定在4/30或5/1其中一天,都是假日,这样可行吗?
只要公司同意的话是可行的
: 4.内容说到旧公司不足月是算日薪,这样是违反劳基法?
日薪的算法意思是月薪/30天吗? 如果是的话,那应该没什麽差别
: 因为今天晚上刚拿到新公司offer,有些疑问需要向专业人士询问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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