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kpokcat (猫咪人)
看板HRM
标题[问题] 担心自己是否会有後续麻烦
时间Tue Mar 22 17:39:38 2011
大家好 <(_ _)>
小妹我提出了我人生第一次的离职申请
但是後续离职一事出现了一些转折
询问过人事主管後得到的答案却让我无法安心
故上此一问,感谢大家的好心解答
本人於公司在职满六个月的时间(含试用期3个月)
於3/18日与店内直属主管(称A)提出离职申请
当天面谈时主管要求能否留至四月中以完成交接
最後达成共识於4/15离职
我有将此协议以公司内部讯息支会人事主管(18当日她休假)与另外的小主管以示礼貌
隔天(也就是3/19)我职称上的主管(称B)
(但公司没有公告人事令,也就是"董事长口头答应升职")
来到店里直接宣布我只要做到3/24即可
并且不需要再碰职务内容,只要接听柜台电话即可
当天我也致电过A确认
她说"做到3/24日"这件事情她也知晓并且许可
总而言之A、B间已达到共识
後来A亲自跑来找我再谈一次
其中我很忧心的问
劳基法中不是规定在职满三个月未满一年者需提前15日告知吗?
如果我24日离职,会不会变成是我犯法(之类的)
但其实24日离职并不是我的本意
A便说,公司里"组员"身分只需要提前7天即可
薪水会用六天休一天假来算(以排定的班表而言,我在24号前排休5天)
後来我至电人事主管,她告知未满一个月就以日薪算
如果我24日有事要请假,乾脆就写3/23离职就好
我的问题是
(1)我提前至23日离职(前提是离职手续都办完整了),会犯法吗?
如果会,由於是公司要求的,我能免责吗? 我怕会影响日後求职
我该保存什麽资料以保护自己吗?
(2)我薪水一个月是24K,月休6日,目前超休一天
日薪算法或月薪算法有差别吗?
(之前上工未满一个月薪资也是用 24K ÷一个月天数 x 实际上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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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31.221.172
1F:推 finker:(1)不会有事,放心 (2)差别在:日薪 假日没上班就没薪水 03/22 20:03
2F:→ pokpokcat:了解!(松一口气),感谢楼上F大! 03/22 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