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yflash (很害羞)
看板HRM
标题[问题] 资遣自己选?
时间Sat Mar 5 23:32:54 2011
友人公司出了一个资遣问题
小弟HR当不久答不出来..想请教一下前辈
该公司(A) 要并子公司(B) (要合并,应该说被买下後就并入)
结果合并前一个月,B送了一份公文给A公司人资主管
是资遣名单,而该名单是原本B的主管给B员工自提要被资遣
A公司的人资主管却说无法拒绝只好照办
然後就被罚钱了
请问...
1) A的人资主管为什麽不得拒绝自提资遣?资遣不是本该由公司提出吗?
2) 被罚後会不会以後A公司就黑掉了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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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70.16.67
1F:→ ynwei:A.发资遣费是B公司的责任.依据劳基法第20条--事业单位改组或 03/06 11:37
2F:→ ynwei:转让时,应将B公司同仁予以资遣. 03/06 11:39
3F:→ ynwei:当然如果愿意去A公司继续效劳的可以不用发,要有约定同意书. 03/06 11:42
4F:→ ynwei:2.被罚的理由是????? 03/06 11:46
5F:→ yvetteter:请原PO说明被罚哪个部分,有可能因为这样的原因 03/07 12:21
6F:→ yvetteter:有可能因为被罚的原因影响未来公司申请政府补助的运作 03/07 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