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other ((  ̄□ ̄)/喔~~喔喔~~喔)
看板HRM
标题Re: [问题] 留职停薪申请
时间Fri Feb 18 12:02:08 2011
※ 引述《cover1982 (未知的以後)》之铭言:
: 请问若是因为「轻微」的椎间盘突出想办理留职停薪
: 公司「同意」留职停薪的决定权在谁呢?(领班?课长?经理?人资?)
留职停薪应属各公司工作规则的范筹,规定各不相同
以一般的签核流程的看,决定权在於每位需要签核的主管
: 公司是否能拒绝我的申请?
当然可以
: 另外,我需要缴交什麽证明文件报告吗?
视公司规定
: 我的工作是需要不停搬东西的作业员
: 去年因腰部剧痛去医院照了MRI,说是椎间盘突出
: 当时跟领班说想离职,但领班说可以让我办留停薪半年?(领班有决定权?)
领班应该是第一位签核的人,他所说的是「建议」
: 但当时我并没有提出证明文件,所以这件事也不了了之
: 到现在快一年了,腰痛、腿痛、脚麻不时的发作
: 之前申请调部门也没过,现在只能寄望办理留职停薪让我有时间复健
: 现在还没提出,怕公司直接拒绝我…(苦恼..)该怎麽做呢??
没有申请,有什麽好怕的?
如果你的身体不适合现在的工作内容,可是你硬撑,造成终生的伤害
那才是你应该要怕的
人资的角色,就是依照公司的规定,协助你办理相关的流程
如果你的腰痛,是因为这份工作所造成,那就变成「职业伤害」,则又是另一个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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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文po完,谁赞成?谁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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