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moiselle (豆娘)
看板HRM
标题[问题] 任职满一年请育婴假的问题
时间Wed Jan 19 16:59:54 2011
根据相关规定 留职育婴津贴申请资格为任职满一年,
我在XX单位的A部门连续工作两年,
去年四月离开此职,
因缘际会又在11月回到XX单位的B部门工作,
劳保投保资料上都是XX单位,相同的投保证号.
这样子我在XX单位算是任职满一年符合育婴留停规定,
还是要到今年11月才算任职满一年?
(4月到11月之间曾经因失业参加职训,训练单位有投劳保)
因为小孩子健康状况不佳,至今尚未出院,
可能出院回家後还需要特殊照顾,不是一般保母或扥婴中心可以负荷,
撑过一两个月就有可能完全康复,
所以很不想完全辞去工作变全职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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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6.25.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