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moiselle (豆娘)
看板HRM
标题员工到职未加劳健保的责任归属?
时间Thu Sep 2 23:22:54 2010
觅得新职,契约期限是9/1~12/31,
我在8/20及8/31已分批缴交聘雇所需各种文件资料证件照片,
但今天以自然人凭证查询,发现劳健保都未加保;
明天会去请教人事承办人员,
但可预期的是,人事承办人员一定会回答说:
"上级长官还没有签核所以未送件"...
不过实质上我已从9/1开始工作且确实上下班打卡,
没有保劳健保的这几天,是否有补救补缴补完
(并请人事承办人员在上级长官签核之後办理追溯)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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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6.221.178
1F:→ dirtdusty:如果是采书面申报加保,资料不会那麽快上线 09/02 23:32
2F:→ demoiselle:谢谢! 安心一些! 09/02 23:42
3F:推 lolita13:健保可以追溯, 劳保就... 09/03 00:07
4F:推 chlen:劳保可麻烦罗! 劳保是以邮戳或者网路申报日期为准 如果之後 09/03 10:36
5F:→ chlen:有争议的话 人事人员需要上公文更改加保日期 不过这跟员工 09/03 10:37
6F:→ chlen:都没关系啦! 你只要坚持你的加保日是到职日就好 09/03 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