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yddt (无)
看板HRM
标题[问题] 请教各位先进,关於不定期契约工的请假问题!
时间Mon Aug 9 20:09:22 2010
请教各位HR的专业新进
因为公司进用一批短期的人力(定期契约)不到一年的契约
薪资采按日计薪方式
有关请假方面的规定
因公司依循劳基法的规定
有关法条上的规范
如普通伤病假一年内不得超过30日
丧假照亲疏远近,核给丧假日数......等
问题:
如依照劳基法,比方说病假一年内不超过30日内,工资折半发给
但公司跟该劳工的劳动契约,可能才半年甚至不到半年
依劳基法,似乎该劳工有权利请普通病假到30日,且不上班亦有一半的工资可领
如再请个丧假(工资核给).....等其他可折半或全日薪资的假别
好像也不太合理 毕竟劳动契约可能不到半年
但依法,无论是按日..计件..等方式
皆不影响不定期契约劳动者的适法性(劳委会说的)
假别核给天数,也没有依比例给假的方式(劳委会说的)
请问各位先进,实际上要怎麽规范不定期契约劳动者
会比较合乎劳基法并且也比较合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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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8.26.238
1F:→ ssing:第三句已经说是按日计薪 有上班有薪水请假就没有 管他什麽假 08/09 22:03
2F:→ sayddt:但劳委会的说法,无法何种方式计薪,不影响适用劳基法 08/09 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