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en1130 (郁卒上班族)
看板HRM
标题[问题] 这样的状况,公司有没有错,员工有啥权益?
时间Mon Jul 12 20:35:05 2010
请人资夥伴们,解惑下列状况,
员工是否有任何权益可争取?公司是否有违反劳工法律?
案例一
A公司通知求职者B正式录用,并给予报到通知书,
即将变成正式员工的B,高高兴兴去做体检,办理相关证件,
几天後,A公司打电话告诉B,因为业务调整,职缺没了!
B很气愤花了时间,花了钱,却是一场空~
B对於花费的时间.金钱,是否有求偿的权益?
A公司是否有触犯任何劳工法律?
案例二
目前劳基法已经将试用期条文删除,
试用期的部分,只要劳工与雇主在劳动契约上达成协议即可,
员工C进公司一个月後,主管D觉得他不胜任这份工作,
於是主管D告诉员工C,希望他能改善进步,
若二个月後,仍表现不佳,请自行提离职,
试用期快满,主管填写评核表,将其表现不佳出错,导致作业延宕的事情,
员工C也在评核表上签名,然後主动拿了离职单,
但在原因那一栏位写着:主管觉得我不适任,叫我走人~
这样的做法,该公司是否有触犯任何劳工法律?
不过试用期签订为定期契约,约期到结束合约是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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