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 可以在这里问吗= =?
如果问错版 请告诉我要去哪里问 谢谢
我们公司的人事规章
迁调 里面
有一条:本公司基於业务上之需要,得时调动员工之职务或服务地点,
被调之员工应予配合。
这样主管是不是随时都能叫你去哪上班 就去哪上班(ex:从a公司被调到b公司)
爱叫你做什麽工作 就叫你做什麽工作 (ex:文书去做品检的工作)
这有违反劳基法吗? 另外,这个适用的公司迁移吗?
公司办理迁移 员工就一定要去吗?
1F:→ zellkb8:调动五原则 05/26 12:22
我们公司地址已经办迁移了 而且是迁到总公司的地址
由於距离很近 还适用吗?
2F:→ finker:很近没什麽影响的话..当然就得乖乖配合罗 05/26 20:51
我会上来问是因为 我们公司全部的员工只有3个愿意去 其他的近30个不愿意去
该怎麽办? 有没有法条跟我们公司谈的阿? 而且公司没跟我们谈
我们去是做b公司的工作 和原本的工作性质不同
只告诉组长说下星期要去b公司 所以大家是口耳相传
3F:→ zellkb8:不要违反原则内容就适用 05/26 22:48
4F:→ zellkb8:没有违背原则 不想或无法配合 就只能让公司资遣 05/26 22:49
5F:→ zellkb8:原PO有自己去查到调动五原则了吗? 05/26 22:50
有~ 如果以当中的「不得违反劳动契约」行的通吗?
可是我们只有定期劳动契约 但大家期限早就过了 早就超过90天以上
但是调动五原则的第三、四、五项 好像对我们员工不利耶
而且不晓得"工作性质相近"是怎麽去区分的?
还有他是叫我们去做b公司的工作耶 我们可以拒绝吧? 但是不晓得要如何举证?
6F:推 finker:行不通..因为你们人事规章有写。所以合理的调动都得配合 05/27 18:29
7F:→ finker:真的没办法就找劳工局协商。 不然就上街举白布条看看 XD 05/27 18:31
8F:→ finker:工作性质相近:比如原本做文书的,被调去做黑手 就差很大~ 05/27 18:33
还有阿
一、上班的第二天 如果签了劳动定期契约(三个月)
但是当初老板面试的时 一直问你说可不可以做长期的?
面试谈完OK了 叫你隔你来上班 结果中午的时候
又打了一通电话问你 真的可以做长期的吗?
这样的话 劳动定期契约还是有效的吗?
二、如果是喷漆OR调漆技工,被调去做品保OR塑胶射出的作业员OR模具部(工作细项未知)
可以吗?
※ 编辑: rita163 来自: 122.116.127.65 (05/29 16:29)
9F:推 freefly907:人事规章第一条已有背公共秩序善良风俗之虞,认为可以 06/02 00:59
10F:→ freefly907:太理会他,因此,在职务调动上有违反劳基法之虞,另外 06/02 01:00
11F:→ freefly907:看起来你们的契约以转为不定期契约了,因此,公司要以 06/02 01:01
12F:→ freefly907:正式员工的资遣方式对待你们!简单说明... 06/02 01:02
13F:→ freefly907:还有,若以调动工作地点部分,公司看起来是站得住脚的 06/02 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