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enHsiaoYing (HsiaoYing)
看板HRM
标题[问题] 关於留职停薪的问题
时间Sun Oct 25 03:26:36 2009
请问一下,如果办理了留职停薪,但之後因为某些因素至其他公司任职,
是不是只要在去新公司报到之前,回原公司办理取消留职停薪就好了吗?
会不会违反什麽法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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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6.76.164
1F:→ erty:顺序有点问题,基本上留职停薪期间劳雇关系仍然存续,只是暂 10/25 03:42
2F:→ erty:时中止,所以若不先处理完原本的留职停薪状态,就会变成同时 10/25 03:42
3F:→ erty:於两间公司任职的状况(即使有一间你没去上班),不违法,但 10/25 03:43
4F:→ erty:违反你和公司签署的劳动契约,会如何处罚视合约内容而定 10/25 03:43
5F:→ erty:故建议先回原公司办「离职」(不是取消留职停薪而是离职) 10/25 03:44
6F:→ erty:取得离职证明後到新公司报到 10/25 03:44
7F:→ YenHsiaoYing:感谢您的回答,我的意思就是要问是不是只要办离职之 10/25 04:48
8F:→ YenHsiaoYing:後再去新公司这样就ok了^_^ 10/25 0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