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dreams (大头)
看板HRM
标题Re: [问题] 如果当初公司没有替员工保劳健保!?
时间Wed Sep 2 17:01:18 2009
简单的说,很多中小型公司的确还是搞这一套。
让员工去外面自行投保。
那如果要让新公司相信过去工作年资。唯一之计。
就是拿旧公司的离职证明,请务必拿正本,盖上公司印章。
然後请新公司的人资打个电话到旧公司作背景调查。
对新公司的HR委婉的说明。应该都能顺利进公司工作的。
积极态度跟诚恳很重要。
因为年资是二年,不是二十年,加给真的也没多少。
其次是,录用一名普通有经验员工。考量的往往在即时作业的能
力会远超过其他的判断。加上员工愿意提出证明,通常也不
会太刁难。
这个不用苦恼,因为这个在台湾的职场环境很多时候还是有
例外状况。
先预祝您的学姐顺利就职。那请她也跟着这样想,运用秘密的力量。
※ 引述《okesasa (§ 该潇洒地挥挥衣袖 §)》之铭言:
: 因为学姊感到很苦恼, 所以我想帮她请教一下版上的好心人!!!
: 事情是这样的...
: 两年前, 学姊找到一份工作...
: 当时的公司说不会替她保劳健保,
: 但会给她另外一笔金额给付健保费,
: 所以学姊的健保是挂在镇公所名下的...
: 其它薪资、福利&休假制度, 那间公司说会按照劳基法走...
: (确实这间公司也真的有说到做到啦!)
: 当时学姊找了很久, 好不容易找到+上班时间整个刚好符合她的需求,
: 所以就答应了!
: 现在学姊终於要换新工作了!
: 可是新公司说要学姊的劳保转出明细...
: 学姊说明了上述的情形, 表示没有明细但前公司愿意开离职证明书给学姊...
: 新公司有表态怀疑学姊之前根本没有在那间公司工作过...
: 而是两年空白!!!
: 想请问, 如果像上述的情形, 前公司的离职证明书不能当作证明吗?
: 一定要劳保转出明细吗?
: 希望版上的好心人帮忙指教!!
: 谢谢!!!
: 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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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71.162.209
1F:→ okesasa:谢谢n大的祝福与详解, 我会转达给学姐的...3Q~ 3Q~ 09/02 23:47